
一名佛教僧侶及其擔任住持期間的溫哥華一間寺廟正面臨訴訟,遭控其在2003至2005年間對一名兒童性虐待。
根據City News報道,法庭文件稱受害者現居住在高貴林,曾遭受殘酷虐待,例如被吐口水、被潑開水、被推下樓梯、強迫餵食、毆打,以及被迫進行性行為。
遭提控的男子後來成為世界越南佛教真光寺(World Vietnamese Buddhist Order Chân Quang Temple)的會長,當時擁有受害男童的法定監護權,並被稱為“老師”(teacher)。
訴訟文件中講述了男孩最終住院的故事。他聲稱被告踩踏了他的腹部,導致胃部破裂。
起訴書中寫道:“2005年底,在卑詩省兒童醫院住院約3周后,原告被送往寄養家庭,溫哥華市警局隨即展開調查。”
文件解釋說,在調查期間,男童維護了他的“老師”,並稱自己是被訓練,所以這樣做的。
原告最早遭到虐待時年僅6歲。文件詳細描述了他自那時起遭受的身心創傷。
該訴訟尋求賠償過去和未來收入能力的損失、未來護理費用、懲罰性賠償等。
該寺廟位於金馬素街(Commercial Drive)附近的東一街(East 1st Ave),其負責人均未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