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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結婚也能分財產!加拿大魁北克新法生效

從2025年6月30日起,加拿大魁省新《父母聯合法》正式生效,這項新法大幅改變了未婚同居伴侶的財產歸屬規則。

按照新法,只要未婚伴侶在這一天之後有了共同孩子,不管是自然出生還是收養,他們都會自動被納入“父母聯合財產”制度(patrimoine d’union parentale)。

一旦兩人分手或一方去世,這個制度要求對父母聯合財產的可分價值進行五五分配。

父母聯合財產主要包括家庭住宅,比如房子或度假屋,家庭用車,以及擺放在住宅里的家具。

父母聯合財產主要包括家庭住宅(如房子、度假屋)、家庭用車以及住宅里的主要家具。

不過,這裡的“五五分”並不意味着直接平分整套房子,而是根據財產性質分兩種情況:

若房子或財產在制度成立前就屬於一方:只有從制度成立之日(孩子出生或收養)開始產生的增值部分需要平分;原始價值仍歸原產權人所有。

若房子或財產在制度期間購入:該財產的全部價值會計入父母聯合財產,在分手或一方去世時按五五平分。

例子1

斯蒂芬妮和查爾斯兩人自2018年開始同居,住在一棟完全登記在斯蒂芬妮名下的房子裡。他們的共同孩子於2025年7月1日出生,這一刻觸發了父母聯合財產的形成。二十年後,也就是2045年,兩人分手。儘管房子的唯一產權人是斯蒂芬妮,根據新法,從孩子出生到分手這二十年間房屋增值的部分需要平分,除非兩人曾經通過公證文書明確選擇不參與這種財產分割。

並不是所有情況下財產都必須分割。如果斯蒂芬妮和查爾斯的孩子是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出生的,他們就不會被自動納入這個制度。但如果未來有新的共同孩子在6月30日之後出生或收養,那麼從這個孩子出生開始,父母聯合財產制度就會立即生效。

例子2

瑪麗和塞巴斯蒂安,共同購買了一套公證登記的公寓,產權比例是65%和35%。在孩子於2025年6月30日後出生後,他們自動被納入父母聯合財產制度。兩年後兩人分手,根據新法,從孩子出生後開始產生的公寓增值部分將按照五五平分,而不是按照原來的65%-35%比例分配。如果他們想維持原本的產權比例,唯一的辦法是在孩子出生後九十天內簽署公證文件聲明不參與分割。如果超過九十天再簽署,文件依然有效,但不會追溯以往的財產變動。

新法還允許伴侶主動加入或選擇退出這個制度。如果未婚伴侶沒有在2025年6月30日後出生或收養的共同孩子,就不會被自動納入父母聯合財產制度,但他們可以通過在公證處簽署合同或在兩名見證人面前簽字,自願加入。

相反,如果伴侶不想創建父母聯合財產,也可以在共同孩子出生後的九十天內簽署公證文件選擇退出。

不過,即便選擇退出財產分割,父母聯合財產制度下的其他保護仍然適用,包括家庭住宅的使用權、補償性給付的權利,以及在一方無遺囑去世時的繼承權。

例子3

莉娜是一名單親媽媽,在滿地可擁有一套公寓,產權完全在她名下。她和伴侶馬克自2026年開始同居,起初兩人並未觸發父母聯合財產制度,因為莉娜的孩子出生在2024年,屬於舊規則。一年後,馬克為了家庭穩定,正式收養了莉娜的孩子,成為孩子法律上的父親。從收養完成的那一刻起,根據魁省新法,他們成為了這個孩子的共同法律父母,父母聯合財產制度自動生效。這意味着,從收養之日起,莉娜名下的公寓增值部分、家裡的主要家具和家庭用車,都被納入了父母聯合財產。

假設五年後兩人關係破裂並分手,雖然公寓產權一直在莉娜名下,但自孩子被收養之日起房屋的增值部分需要和馬克平分,除非兩人在收養完成後的90天內簽署了公證文件聲明不參與財產分割。如果他們沒有簽署這個文件,馬克有權要求分得一半的房屋增值。

魁省家庭法專業律師Alexis Ibgui提醒大家:對不打算結婚的人來說,簽署一份同居合同是明確雙方權利與財產歸屬的最好方式。法律還允許當事人自願將某些財產,比如退休金計劃,納入父母聯合財產,以便未來分配更清晰。

可以說,在魁省,孩子的出生可能直接影響資產的歸屬。如果未婚同居的伴侶不提前做好安排,等到分手時才發現,房子可能早已不完全屬於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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