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国际新闻 韩法院首次认定:尹锡悦发动戒严致精神损失 须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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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法院首次认定:尹锡悦发动戒严致精神损失 须支付赔偿

  7月26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7月25日,就韩国民间团体因前总统尹锡悦发动紧急戒严受到精神伤害要求赔偿一案,韩国法院就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尹锡悦向104名原告每人支付1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18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报道称,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审判第2独任庭当天做出上述判决。这是法院首次认定尹锡悦2024年12月3日晚发布紧急戒严令的行为,给民众造成精神损害,且民众有权索要赔偿。

  法院指出,紧急戒严措施给原告造成精神痛苦和损害,故被告(尹锡悦)有义务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表示,虽然具体金额有必要考虑诸多情况,但可认定原告索赔的10万韩元十分合理。

  据报道,由104人组成的“要求尹锡悦对内乱行为支付赔偿的民间团体”2024年12月10日针对尹锡悦提起民事诉讼。该团体主张尹锡悦未切实履行保障国民生命权和自由等总统职责,给民众造成精神损害,并要求尹锡悦向每人赔偿1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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