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一名本省女子於二0一四年離開我國加入恐怖組織,她於七月廿一日週一因承認恐怖主義罪行被判刑。
廿九歲的喬伊(O. Chouay)承認一項參與恐怖組織活動的罪名,該組織名為「伊拉克和敘利亞伊斯蘭國」(ISIS)。
據聯邦公共檢察服務署(PPSC)說,她是我國首位因以配偶身份透過家庭支持向恐怖組織提供支持而被定罪的人。
此前她還面臨另外三項與恐怖主義相關的指控,但在週一在省法院認罪後,這些指控被暫緩執行。
在控方和辯方共同提交意見後,法官同意判處喬伊一天監禁,這是在她一百一十天審前羈押期外的額外刑期,她還被判處三年緩刑。
公共檢察服務署表示,她將被要求繼續接受去極化療,並避免與極端主義相關人員和團體進行任何直接或間接接觸。
「建議的量刑考慮喬伊女士為表達悔意、承擔責任及致力於根本性變革,和摒棄極端主義意識形態而採取的早期、持續、已證明且經過獨立評估的措施,這體現保護社區的最終目標,」公共檢察服務署首長杜爾海(G. Dolhai)週一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表示。
喬伊是我國公民,她承認前往敘利亞加入伊斯蘭國,並知道自己將與I伊斯蘭國武裝分子結婚,並「在伊斯蘭國的教義下」撫養子女。她並未涉嫌參與任何直接與恐怖主義相關的戰鬥。
據檢方稱,她再次犯罪風險「非常低」。
檢方表示,自二0二三年一月獲得保釋以來,一直處於「嚴格」的保釋條件下,包括佩戴衛星定位(GPS)追蹤手環、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社交媒體以及每月向警方報到一次。她的一位家人還支付五千元以確保她出庭,並且她被禁止與幾名潛在證人交談。
去極化療法也是她保釋條件的一部份。恐怖主義領域的精神病學和生理學專家評估她過去卅個月的康復情況,並得出結論她再次犯罪的風險「非常低」。
皇家騎警綜合國安執法小組(INSET)也認為她不會對我國社會構成重大風險。
二0二二年十月廿五日,喬伊帶著她的兩名孩子從敘利亞的一個伊斯蘭國拘留營抵達滿市國際機場後,被皇家騎警逮捕。她與另一位我國公民,即來自卑詩省的波爾蔓(K. Polman)一起抵達,後者於二0二四年七月被控恐怖主義罪行。
據皇家騎警表示,自二0一四年十一月以來,喬伊一直是綜合國安執法小組調查的對象。
法庭文件概述她作為伊斯蘭國成員的活動
一份經過商定的事實陳述詳細描述她前往敘利亞的旅程以及在二0二二年被遣返回我國之前的活動。
她於二0二一年十一月廿日離開我國前往土耳其,並越過邊境進入敘利亞加入伊斯蘭國,知道自己將參與恐怖活動,並且伊斯蘭國內部女性的角色包括在社交媒體上招募成員、傳播宣傳和支持戰士。
根據法庭文件,加入該組織不到一個月後,她就與德國公民伊斯蘭國成員賴茲(D. A. Reitz)結婚,賴茲從該組織獲得現金補貼。
伊斯蘭國在伊拉克北部城市摩蘇爾被控制期間,為喬伊提供一棟房子。
二0一五年二月二日,喬伊在她的臉書公開帳號上發布一張伊斯蘭國旗幟作為頭像,幾天後她將照片換成一位身穿印有伊斯蘭國旗幟、手持槍支的女性。
幾個月後,她在伊拉克塔爾阿法爾(Tal Afar)安頓下來,並生下第一名孩子。隔年一月底,由於從伊斯蘭國獲得的資金減少,她向母親尋求協助。
二0一六年她再次被轉移到敘利亞。 二0一七年伊斯蘭國垮台,失去對摩蘇爾等關鍵地區的控制,喬伊告訴母親她想離開伊斯蘭國。同年十一月,她被敘利亞民主力量俘虜,並與孩子們一起被關押在從伊斯蘭國手中奪回的羅傑(Roj)外國人營地。
幾個月後,她生下第二個名子。
根據商定的事實陳述,透過接受認罪協議她「承認她的行為…增強伊斯蘭國從事或協助恐怖活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