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魁满要闻 有津貼低收入住房 即將允許與人合租
公益广告

有津貼低收入住房 即將允許與人合租

【時報訊】本省政府已提交一項法規草案,允許有津貼低收入住房 (HLM) 合租。住房部長杜蘭索 (F. E. Duranceau) 於七月十六日週三上午宣佈這消息,她解釋說政府希望「讓更多人能夠入住低收入住房,同時確保盡可能減少空置房的數量」。

法規草案已在「本省官方公報」(Gazette officielle du Quebec)上發布,將修訂社會住宅法規允許合租。

許多人一直在敦促政府修改有關合租規定。

目前只有在為六十五歲及以上長者以及為殘疾人或需要特殊設施人士提供的住房,當其家庭中有護理人員時才允許合租。

本省住房局(SHQ) 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允許在社會住房合租「將讓家庭構成與可用住房類型更好地匹配,同時有助於更有效地管理住房存量。」

據該局說,目前有超過十一萬四千三百廿個低收入家庭享受補貼計劃,租金固定為其收入的百分廿五。

魁北克團結黨聯合發言人柯利齊里瓦(G. Cliche-Rivard)自五月以來一直在就此問題向省長黎高特(F. Legault)領導的前景聯盟 黨(CAQ) 政府施壓。

他在一份新聞稿中對杜蘭索的聲明表示歡迎,並指出「這項變更將讓數百個社會住宅名額空出來」。

「這並不能解決住房危機但我很高興,前景聯盟黨最終同意採用這項成本中立的措施,」他補充道。

他希望政府願意研究並實施其他措施來緩解負擔能力危機,例如限制租金上漲和結束盲目競價戰。

法規草案已在官方公報上預先公佈,在正式通過前需進行為期四十五天的公眾諮詢。

關於家庭暴力和災難受害者的規定

草案還建議對婚姻暴力受害者做出修改,例如將「家居暴力受害者」的概念替換為「家庭暴力受害者,包括家庭暴力」。

草案將允許社會住宅申請人使用犯罪受害者中心簽發的證明來尋找住所。

此外,政府表示將社會住宅優先申請的截止日期延長至災難發生或房屋被宣佈不適合居住後的卅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