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加拿大的稅法,同居伴侶和已婚夫婦的待遇相同,這些建議也適用於同居伴侶。
關於婚後個人財務問題,你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明確你們的理財方式。你是儲蓄者嗎?是謹慎的消費者嗎?是隨心所欲的消費者嗎?你會避免考慮金錢問題嗎?你的配偶也是這樣嗎?和配偶談談這個問題,並就你們在理財觀念上的任何分歧達成一致。
設立配偶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在理想情況下,你和配偶在退休時收入相等(這將使稅收降至最低)。如果你們現在的收入不同,可以考慮開設配偶RRSP,這樣高收入的一方可以為低收入的配偶繳納計劃。根據某些規定,年金領取人(低收入)配偶日後提取資金時將面臨納稅問題。
一定要制定或修訂遺囑。如果你擁有任何數額的正淨資產,且年齡超過18歲,就應該立遺囑。如果你已婚,這一點就更為重要。死亡時將資產留給配偶,可實現向配偶的延稅轉移,直到配偶處置資產或去世前都無需繳稅。
充分利用稅收抵免。如果已婚且一方無需使用某些稅收抵免即可將稅款降至零,這些抵免可能可以轉移給配偶。我指的是年齡抵免、殘疾抵免、學費抵免、養老金抵免和加拿大照料者抵免。如果配偶收入較低,還可享受配偶額度稅收抵免。最後,醫療費用應合併申報在低收入配偶的納稅申報單上,而捐贈應合併並在一方配偶的納稅申報單上申報(任何一方均可)。
不要試圖將婚禮開銷作為稅務抵扣。當然,在*Grunbaum訴女王案*(94 D.T.C. 1384)中,這一做法確實奏效:加拿大稅務法院判定,某企業為老闆女兒的婚禮 reception 花費12.478加元可作為抵扣,因為該活動與向商業客戶發送邀請並促使其出席相關。法院認為,發送邀請的目的是為企業獲取或產生收入。但需注意,多數試圖抵扣婚禮開銷的嘗試均以失敗告終,因為其不滿足“商業目的”測試。
不要試圖申報兩套主要居所。每個家庭單元(包括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僅有權為一套主要居所申請全額資本利得免稅(若持有多套房產且持有時間重疊超過一年)。若夫妻雙方在婚前各自擁有一套房產並保留數年,將無法為兩套房產的增值均申請免稅。若想讓兩套房產均獲免稅,需在結婚前或結婚當年的納稅年度結束前出售其中一套。相關規則較為複雜,建議諮詢稅務專業人士。
不要忘記保險事宜。你可能已為汽車、住房購買保險,或擁有工作單位的團體福利。若如此,務必更新保單信息以添加配偶。此外,若你一旦離世,配偶或其他受撫養人可能陷入經濟困境,則應考慮購買人壽保險,以提供必要資金為他們維持持續收入。
不要忽視加拿大稅務局(CRA)的申報要求。加拿大稅法規定,婚姻狀況變更時需告知CRA,且需在狀態變更後的次月底前完成申報。例如,諾亞(Noah)將於8月23日結婚,他需在9月30日前通知CRA。申報方式包括:登錄“My Account”在線修改、撥打1-800-959-8281電話申報,或填寫並提交RC65表格《婚姻狀況變更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