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两岸三地 致5死11傷 江蘇江陰「7·17」較大閃爆事故6人被追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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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5死11傷 江蘇江陰「7·17」較大閃爆事故6人被追刑責

 2024年7月17日12時56分許,位於江蘇省江陰市徐霞客鎮環鎮北路7號的江陰市恒園彩纖有限公司發生一起閃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528.3萬元。近日,無錫市應急管理局公布了該起事故的調查報告。

 調查認定,無錫江陰市恒園彩纖有限公司「7·17」較大閃爆事故是一起因崗位員工盲目操作,生產單元安全設施缺失,現場應急處置不當,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職不到位而導致的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恒園公司員工盲目關閉真空泵和氣相閥,混料提純釜內物料持續加熱分解產生有機廢氣,員工發現有機廢氣洩漏後現場未正確處置,釜內氣體積聚達到爆炸條件,遇點火能量發生閃爆,釜本體與端蓋分離移位,與釜體連接的導熱油管線斷裂,大量高溫導熱油噴濺引發火災,爆炸衝擊波和燃燒波迅速擴張造成人員傷亡。

 6人追究刑事責任

 1.唐軍,恒園公司廠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張偉良,恒園公司真空泵組組長。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3.曾熒曉,恒園公司法定代表人,生產經營負責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4.張強,恒園公司生產經營負責人。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5.李熊彪,2023年至2024年5月,擔任第一化纖公司總經理,2024年5月至事故發生時,擔任第一化纖公司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6.徐華偉,2024年5月至事故發生時,擔任第一化纖公司總經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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