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一名男子千年駕駛皮卡車在鄉村小鎮衝撞行人造成三死九傷。一個陪審團於六月廿一日週六裁定他一級謀殺罪名成立。
四十歲的加尼翁(S. Gagnon)在得知自己的命運幾分鐘後立即被判處終身監禁。陪審團經過兩天的審議後,一致當成上述裁定。
加尼翁於二0二三年三月在魁市東北約3五十公里的Amqui鎮犯下三項一級謀殺罪,造成三人遇害,兩以及項謀殺未遂罪,因為有九人受傷。
三名喪生的男子分別是:六十五歲的沙雷斯特(G. Charest)、七十三歲的拉弗雷尼埃(J. Lafreniere)和四十一歲的布革(S. G. Bourget),九名傷者包括兒童在內。
省高等法院法官迪翁(L. Dionne)感謝陪審團的服務,並判處加尼翁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兩項謀殺罪名的刑期分別為廿五年和十年,每項謀殺未遂罪名的刑期同時執行。
迪翁告訴加尼翁,他的行為「仍然令人費解」。
「你的罪行毫無意義令人髮指,任何懲罰都無法讓沙雷斯特、拉弗雷尼埃和布革回到他們的家人身邊,也無法抹去所造成的痛苦和傷害,」法官說。「但我們希望剛剛結束的審判能夠在某種程度上悼念這場悲劇。」
控方將被告描繪成憤怒、沮喪、失業、對生活不滿、飽受經濟和健康問題困擾的男人。
據控方辯稱,導致死亡的行為是故意且有預謀,並認為加尼翁制定並調整一項計劃,導致行人在路上被撞倒,因為他加速將卡車駛上人行道。
檢控官布朗切特(S. Blanchette)重播加尼翁兩天前用手機拍攝的部份視頻,視頻中他描述如何在Amqui鎮學校用卡車撞倒數十名兒童,然後去警局等候。
布朗切特說,加尼翁在撞死人之前曾開車前往一校園,但那天沒有課校園裡空無一人。因此檢方說他事先準備好計劃,並在繁忙的林蔭大道上撞倒行人。
據控方稱說加尼翁「制定一項報復社會的計畫」。
至少有兩名目擊者看到加尼翁坐在方向盤後面的臉,其中一名目擊者聲稱他還著轉過身來查看事發經過。加尼翁隨後向警方自首。
被告辯稱死亡事件是他一時疏忽從卡車駕駛室拿起電子煙造成的意外。
他的律師凱西(H. Caissy)則表示,其當事人的說法「魯莽,但並非難以置信」,加尼翁應該無罪釋放,或者至少不應被判預謀罪,而陪審團駁回這番辯詞。
在宣判前,與西馬德(J. Simard)共同起訴此案的布朗切特宣讀布革父母寫給法官的一封信,信中描述「充滿痛苦和折磨的漫長兩年」,以及父母眼睜睜看著孩子死去的艱難處境。
「史加尼翁奪走我們的長子,他的生命因無緣無故的冷血行為而逝去,對方卻毫無悔意,」父母寫道。
「這莫名其妙的行為將我們推入一場可怕的噩夢,並給我們的餘生留下巨大的空虛。」
布革父母說,長子給他們留下一名可愛的孫子,讓他分享父親的記憶。
「我們生活在一個似乎迷失方向的社會,有時我們感覺自己正身處一片混亂之中,」他們說。
陪審團聽取四十八份證詞,其中四十六份是控方傳喚的證人。審判於五月中旬在本省省府東北方的Rimouski市開庭。
加尼翁在庭審中的證詞充斥著針對公訴方、自己的律師、法官和陪審員的粗言穢語——以至於他有時被勒令離開法庭。
上週六法官迪翁再次打斷他。他問加尼翁在陪審團裁決後還有什麼要說,加尼翁開始滔滔不絕地說個不停。
「加尼翁你花點時間思考一下,」迪翁告訴他。
「考慮到你在被拘留期間對受害者造成的所有傷害,儘管你的行為難以被原諒,我仍然希望有一天你能找到改過自新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