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視察了一棟急需維修的公寓樓後,多倫多市長鄒至蕙向房東們發出了一條警告:如果房東無法修繕自己的房產,市政府應該親自進行修理並向房東收取費用。
但市政府的數據表明,自2021年(當時僅執行過一次)以來,多倫多並未行使這一權力。儘管市長正在推動市政府更積極地準備使用這一工具,並在今年5月市議會的一項動議中獲得通過。
周六,鄒至蕙市長在與雷克斯代爾區(rexdale)一棟公寓的租戶交談時談到了這種執法措施——稱為“補救性維修”(remedial work)——這是市政府依據《物業標準附例》(property standards bylaw)所擁有的權力。這棟公寓正面臨害蟲滋生、持續漏水以及其他問題。
但根據市府2024年關於RentSafeTO(租賃監管項目)的報告顯示,近年來該工具使用頻率很低:2017年使用過4次,2018年1次,2019年10次,2020年和2021年各1次。根據2024年的RentSafeTO年度回顧,在2022、2023和2024年均未使用過補救性措施。
來自約克南區韋斯頓租戶聯盟(York-South Weston tenants union)的奇亞拉·帕多瓦尼(音譯,Chiara Padovani)表示,租戶多年來一直要求市政府動用補救性維修的執法機制。


帕多瓦尼說:“我們真正需要市政府做的是,動用這個工具、行使這個權力,在租戶的健康和安全受到影響時,切實地採取補救性行動。”
“當房東沒有履行他們的基本責任,未遵守為保障租戶基本居住權利而設立的附例時,市政府就不能再一味地‘好好說話’了。”

市政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RentSafeTO的目標是通過“循序漸進的執法行動”實現合規,並提醒租戶他們遇到問題時,應該先向房東反映。聲明還稱,僅在“特殊情況下”才會採取補救性措施。
帕多瓦尼指出,一個鮮明的例子體現在市監察專員在今年5月發布的報告中。報告批評了市政府負責附例執法的“市政執照與標準部門”(Municipal Licensing and Standards,簡稱MLS),稱其在回應某棟急需維修公寓租戶的求助時處理不公。
報告調查的是市府對一棟沒有暖氣和供水的合租屋的處理方式。由於這些關鍵服務的中斷,11位租戶中有10位失去了住處。
如果市政府介入自行維修,每小時將收取74.36加元的費用,並添加至房東的物業稅賬單中。
報告寫道:“MLS從未考慮動用自身權力來恢復這些關鍵服務。”並指出,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該部門曾考慮採取補救性措施。
該報告公開後,市長提出一項動議,要求市府工作人員確保多倫多擁有一份承包商名單,在緊急情況下可被派遣進行維修,以維持建築物的可居住性。
物業標準附例旨在確保出租物業無害蟲、保持清潔、熱水暢通,以及滿足其他基本居住條件。
城市租戶聯合會(Federation of Metro Tenants’ Associations)負責人也表示,她不記得市府曾真正為租戶進行過維修。
該組織的執行董事亞羅絲拉娃·阿維拉·黑山(Yaroslava Avila Montenegro)表示,如果市府能更頻繁地使用這項機制,將產生重大影響。
“我們每天都接到關於不同樓宇維修問題的電話,”她說,“我會說,大約50%的諮詢電話都涉及某種維修問題。”
她認為市政府在執法方式上需要進行根本轉變。
“總體而言,在加拿大,我們有一種文化,把房主的利益放在首位。而對於租房者和租戶來說,我們被視為‘二等公民’,”她說。
市政府網站表示,在某些情況下,問題可以通過對房東進行教育來解決,而在其他情況下則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2024年的RentSafeTO報告也指出,執法團隊的目標是“與建築業主合作”。
關於此措施的實施,網友們還是相當好奇的。
“如果政府開始這麼做的話,那麼應該會很棒。”
回復——“然後他們花費數萬加元進行維修,並花費數千加元試圖迫使房東支付賬單。”
回復的回覆——“如果貸款人不付款,他們就可以留置房產。在試圖欺騙市政府之後,他們會很享受無法出售的過度槓桿化的房產。”

對此,另一位網友猜測,如果房東沒有支付政府的賬單,那麼這筆維修費會進入地稅:“我不知道該計划具體如何運作,但我猜測可能發生的情況是,他們只是將其添加到房東的地稅中,然後,如果沒有支付,則會像任何其他房產稅單一樣收取,即如果欠款累積的時間足夠長,就會被拍賣。”
還有一位網友認為,如果房東付不起維修費,那麼市政府應該代收房租:“如果房東無力承擔房屋的妥善修復費用,而不得不依靠市政府支付修復費用,那麼他們可能就不應該擁有這所房屋,而是使用租戶的租金來修復房屋損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