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面對社群媒體上假訊息氾濫的問題,本省選舉委會正在加強打擊。自二0二六年七月起,任何冒充選舉候選人或散佈有關選舉過程虛假訊息,意圖欺騙他人的人,將被處以最高一萬元的罰款。
省選舉局的新聞稿說:「這項罪行適用於任何意圖影響選舉結果或破壞公眾對選舉過程信心的人。」
法案針對的是那些散佈有關投票方式、計票、選舉結果或候選人虛假資訊的個人。
散佈假訊息的人還將被禁止在五年內投票和參選。
散佈假訊息的組織或公司最高可被處以三萬元的罰款。
省選舉局又表示:「未來十年內,任何重複違法行為都將面臨更高的罰款。」
新罪行源自於上週五通過的98法案。 下一次省選將於二0二六年十月舉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