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滿市拉欣區(Lachine)一棟公寓大樓的居民表示,由於兩次淹水他們近兩年無法返回家園,因此正在發起集體訴訟。
第一次淹水發生在二0二三年七月,當時一場大暴雨導致下水道倒流。水從街道湧入大樓停車場衝破車庫門,淹沒十二間地下室公寓。
居民漢德菲爾 (R. Handfield) 和彼媞絲 (A. Peters) 表示,他們的公寓被灌進五英尺深的水,只有片刻時間收拾個人物品包括他們的狗。
彼媞絲說:「這些是你一生所擁有的東西,是你所珍惜是無可取代。」
在接下來的十三個月裡,這對夫婦與漢德菲爾德的父母住在一起。
然後就在去年年修復工作完成的那天,另一場水災襲擊他們的建築物。
漢德菲爾說:「那天下午二時我收到短信說維修已完成,但到了晚上七時就淹水。」
這對夫婦說他們現在已搬離住所近兩年,每月仍需支付近二千元的房貸、公寓費、稅金和保險。
另一位房主格魯克斯 (S. Groulx) 告訴傳媒,自二0一二年以來他就擁有這套地下室單元,並補充道二0一九年也發生過一場水災。
去年夏天他試圖出售公寓,但找不到買家。「水一直漲到某個水位,那裡有一些電氣設備。也許會觸電非常危險,消防員告訴我們那天沒人死亡簡直就是奇蹟。」
他說除非建築物能夠免受未來水災的侵襲,否則他的保險公司拒絕支付維修費用。
大廈管理處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在街道層級建造有防水門的牆,這可以防止停車場被擠滿。
「整個項目預計耗資八十萬元,」格魯克斯說。
大廈的居民認為,由於建築物位於拉欣區低窪處,因此市府應該承擔起解決問題的責任。
二0一二年的一份報告發現,下水道系統的容量不足以處理該地區的所有開發案。「二0一二年這裡有很多綠地,」格魯克斯說。「一切都已鋪好。」
上個月公寓大樓管理處請求省高等法院授權對市府發起集體訴訟。
拉欣行政自治區首長沃妲諾薇 (M. Vodanovic) 同時負責滿市的供水系統,她表示根據現行法規,該建築物不會獲得許可。
「現在我們擁有島上所有開發點的地圖,在發放許可證之前我們會有系統地查看地圖,」她說。
她不願對本案的具體情況發表評論,但堅稱市府不對歷史性水災造成的損失負責。「沒有人預料到我們每年都會迎來百年一遇、千年一遇的降雨。」
據她所說,市府將於下個月頒發新防水門的許可證。與此同時,居民們表示他們仍然處於困境之中,他們的房屋和財務前景都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