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地修訂後的《婚姻登記條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①增加婚姻家庭服務工作內容;②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③優化婚姻登記服務。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
《條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得收取費用。申請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書面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頂圖圖源 新華社)
內地修訂後的《婚姻登記條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①增加婚姻家庭服務工作內容;②實行婚姻登記「全國通辦」③優化婚姻登記服務。辦理結婚、離婚登記都無需再出示戶口本。
《條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得收取費用。申請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書面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頂圖圖源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