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本省省加蒂諾市(Gatineau)的居民收到五張罰單,該市警方正在跟進數百項關於違法駕駛的舉報,涉及使用非本牌照的車輛。
今年二月,加蒂諾警方針對持有外省車牌的本省居民展開行動,鼓勵居民撥3-1-1舉報其鄰居、朋友或其他居民在本省居住超過三個月,且車輛上仍掛有非本省車牌的違法行為。
二月十九日至四月廿八日期間,該市收到超過一千四百項非本省拍照的舉報。加蒂諾警方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告訴傳媒:「分析和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到目前為止已開出五張罰單。」
根據省級法律,新居民必須在三個月內向省府汽車保險駕照 (SAAQ) 註冊車輛,才能獲得本省車牌。
持有外省車牌的罰款為二百元。
在加蒂諾市實施新的車輛登記稅以資助STO公車局之後,其市政府開始嚴厲打擊外省車牌。根據市議會批准的計劃,每輛註冊車輛在二0二五年需繳納六十元的稅,從二0二六年開始需繳納九十元的車輛稅。
根據該市介紹,車輛登記稅由省府汽車保險駕照局徵收,適用於汽車、房車、SUV四驅車和小型貨車,但不適用於摩托車、輕便摩托車以及機構、專業和商業用途的車輛。
加蒂諾市新徵收的六十元車輛登記稅是本省自一九九二年以來收取的卅元費用的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