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帕坎(C. Paquin)的故事被認為是本省歷史上最嚴重的冤案之一。就在一九八三年,帕坎因一九七八年一對夫婦的死亡而被判兩項一級謀殺罪,並因這些未犯下的罪行入獄四十一年。
他最終於十一月被無罪釋放,目前正在起訴本省檢控部門、省警和滿市警方索賠六千四百萬元。
根據這份長達一百多頁的訴訟書,這位八十二歲的老人是我國有史以來因錯誤定罪而獲釋最年長的人。
帕坎從一開始就堅稱自己是無辜,並花費多年時間去證明。一九八其年他上訴失敗,隔年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審理他的案件。
在幫助被錯誤定罪者的組織「本省無罪計劃」(Projet Innocence Quebec)的幫助下,他獲無罪釋放。他們花了十年建立此案,並於二0二0年向聯邦司法部長提交新的證據。
據訴訟說,他的遭遇展示我國嚴重惡意不當行為的「司法螺旋」。
帕坎的律師表示,他現在尋求的是平靜、穩定和有尊嚴的生活,以及對其遭受一切進行充份毫不妥協的賠償。
本省司法部向傳媒表示,出於對司法程序的尊重他們不會對本案發表評論。滿市警方也拒絕發表評論,理由是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