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權
陳水扁本月十九日受凱達格蘭學校邀請,出席並擔任“黃信介先生紀念講座”主講人。他在以《台灣民主的韌性與轉型》為題發表演說時表示,民主時代不可能有一言堂,不能因意見不同就給對方戴帽子。尊重不同的意見、聽進少數的聲音,才是民主真正的內涵,不能說意見不同就是“XX同路人”,對於民主公投也不能剝奪、沒收。談及朝野對立嚴重,陳水扁說,清算絕對不是對付在野勢力最好辦法,什麼人有權力和官位,就要先讓步,跟在野對話。
陳水扁的這番話,被台灣地區政媒兩界認知為“暗諷賴清德”。但真正諷刺的是,陳水扁這番主張尊重不同意見的談話,卻偏就是遭到“一言堂”式的出征,“青鳥”們灌爆了陳水扁的臉書專頁,嗆聲“後悔從台北市長到『總統』都投你”、“該回去關了”。陳水扁前昨兩日兩度發文,在再次強調“不能說意見不同就是XX同路人”的同時,也哀嘆“明槍易躲、暗箭難防”。但卻又不得不順著“青鳥”們的話語,改口稱“大罷免大成功”。
其實,陳水扁這次公開發表演講,本身就是在“試法”。正如他在演講時劈頭就說,他已經十七年沒發表公開演講,比當“總統”還緊張,擔心這是十七年來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
這是因為,陳水扁目前仍然在服刑中,但卻是“保外就醫”。而按照台灣地區《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明定“受刑人在保外就醫期間,除維持日常生活及職業所必需外,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的規定,及台中監獄批准陳水扁保外就醫時,明確規定不得參與政治活動及進行演講等的限制條件,陳水扁此次公開發表演講,是違法違規行為。
實際上,“特赦陳水扁”是“獨派”元老們的重大訴求之一,而被“獨派”元老們視為“台獨金孫”的賴清德,無論是從個人政治立場出發,還是為了迎合“獨派”元老們的訴求並爭取其進一步的支持,都宣稱支持“特赦陳水扁”。尤其是在二零一九年,賴清德執意要參選“二零二零”,在民進黨內初選挑戰蔡英文,賴清德就專程跑到高雄市與陳水扁合影,並承諾如果他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就會特赦陳水扁。而在賴清德贏得“二零二四”大選後,盛傳賴清德曾經與蔡英文密談特赦陳水扁的議題,提出了三個方案:蔡英文卸任前先“特赦”、賴清德就任後“特赦”、三位前“總統”所涉案件一併處理等,就等賴清德做最後決定。但在賴清德正式就任的前後,都未見付諸實施。現在,馬上就是“五二零”一周年了,陳水扁可能已經等到不耐煩了,因而就以刻意違反保外就醫條件,進行公開演講,並暗諷賴清德的方式,刺激賴清德,要其兌現“特赦陳水扁”的諾言,並展示“諒你賴清德也不敢把我抓回台中監獄”的挑戰勇氣。
其實,從賴清德的其他行為表現看,“赦扁”議題可能已經“凍過水”。因為賴清德以民進黨主席的身份,對民進黨制定了更嚴格的黨規,禁止坐過牢的人以民進黨的名義參選任何公職,直接斷絕了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的從政之路。
實際上,按照《赦免法》規定,陳水扁並不符合“特赦”的要件。這是因為,其一、“特赦”必須是針對已判決定讞的案件實施。而陳水扁被控涉嫌犯下十多宗貪污案,至今有龍潭洗錢案等四案三審定讞確定有罪,辜仲諒等兩案無罪,另外有“國務機要費”等六案正在審理中。但問題是,現在陳水扁正“保外就醫”,按規定倘被告患有重病(這是獲批准“保外就醫”的最基本依據),法院不得開庭審訊。
其二、“特赦”只是免其刑,並沒有免其罪,因而即使是陳水扁獲得“特赦”,但其貪污罪名仍然“揹”在身上。倘是為了陳水扁一人而實行“大赦”,全台灣地區正在服刑的各式犯人,都將立即獲得釋放,而且不留“案底”,對社會的負面影響極大。
相信,這正是賴清德現在閉口不提“特赦陳水扁”的法律死結所在。是不能為也,非不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