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加拿大聯邦政府更新了前往美國的旅行建議。在入境和出境要求部分的更新中,特別強調了美國邊境官員有酌情決定旅行者能否入境的權力。
建議提醒加拿大人在與邊境官員互動時要“配合併如實回答”,並警告稱,如果被拒絕入境,旅客可能會“在等待遣返期間被拘留”。旅行建議網頁寫道:“在入境口岸要做好接受嚴格審查的準備,包括對電子設備的檢查。”
加拿大全球事務部發言人夏洛特·麥克勞德(Charlotte MacLeod)周一在給《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的郵件聲明中表示:“我們最近的更新將有助於確保加拿大人了解並遵守美國邊境及移民規定。”
“每個國家都有權決定誰可以進入其國境。旅行的決定完全由旅客自行承擔。”
以下是加拿大人應了解的一些情況。
加拿大人可能被美國邊境拒絕入境的原因有哪些?
加拿大人被拒絕進入美國的原因有很多。
多倫多大學法學院人權講席教授奧黛麗·麥克林(Audrey Macklin)周一在給《國家郵報》的郵件聲明中表示:“常見的拒絕入境原因包括:需要簽證但沒有簽證;因刑事定罪而被認定為不具入境資格;被認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或者不會遵守簽證或入境類別的相關條款等。”
根據美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和領事館的說明,加拿大人也可能因與大麻有關的原因被拒絕入境。
儘管部分州已經將大麻合法化,但美國大使館指出,“在美國聯邦法律下,銷售、持有、生產和分銷大麻,或協助上述行為,仍然是非法的。”在邊境違反相關法律,“可能導致被拒絕入境、扣押、罰款或逮捕”。
大使館表示:“一名在加拿大合法大麻產業中工作或促進其發展的加拿大公民,如果前往美國的目的與大麻行業無關,一般來說可以被允許入境;但如果旅行目的是與大麻產業相關的,則可能被認定為不具入境資格。”
缺少正確的證件也是被拒絕入境的理由之一。
要進入美國,加拿大人必須持有有效護照(或NEXUS卡)以乘飛機旅行。若通過陸路或水路入境,加拿大人必須持有護照、受信旅客計劃卡(Trusted Traveler Program card)、已批準的增強型駕駛執照或身份證,或安全版印第安人身份證(Secure Certificate of Indian Status)。
麥克林補充道:“但在目前這個時點,這些都不是關鍵。加拿大旅行者不應過度自信於自己已經準備齊全且沒有任何排除入境的理由。”
根據美國法律,什麼情況會導致某人被認定為不具入境資格?
根據《移民與國籍法案》(INA),有多種原因可能導致某人被認定為不具入境資格。例如,根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的說明,如果某人在美國非法居留超過180天(但少於一年),在未啟動遣返程序前自願離境,並在三年內試圖重新入境,那麼該人將被認定為不具入境資格。
根據《移民與國籍法案》第212(a)條款,還存在其他拒絕入境的理由。賓夕法尼亞大學凱里法學院(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Carey Law School)講師費爾南多·張-穆伊(Fernando Chang-Muy)告訴《今日美國》(USA Today):
他說:“原因可能包括健康方面的理由,條款寫明如果你患有具有公共衛生重要性的疾病,比如肺結核等,將被認定為不具入境資格。”
他繼續說道:“如果我們知道你有刑事問題,也不會讓你入境。如果有安全或相關問題,比如你是基地組織(al-Qaeda)成員,我們也不會讓你入境。如果我們知道你很貧困,可能會去福利機構申請食品券、現金援助或醫療救助,我們也不會讓你入境。如果我們認為你打算非法工作,也不會讓你入境。”
加拿大人在邊境“幾乎無能為力”
麥克林表示:“從整體上來說,人們在邊境是最無力的。你不是該國公民,邊境官員可以提出不合理甚至違法的要求。你又能怎麼辦?各國對非公民沒有接納義務,如果幸運的話,最壞的結果就是被拒絕入境而已。”
她進一步指出,如今,加拿大人甚至有可能被“逮捕、拘留,送往路易斯安那州或德克薩斯州的拘留中心”。加拿大人只能依靠“法治”來保障政府不會濫用權力。
“即便在特朗普(Donald Trump)執政之前,這種信任也經常被辜負,執法自由裁量權被隨意行使且不給出理由。現在的情況則更加惡化。”
麥克林表示,她認為,加拿大人單純相信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就能順利入境美國,是“不明智的”。
她說,大多數加拿大人仍然會像往常一樣順利入境,“但少數人將不會,而誰會被攔下、因為什麼原因被攔下、美國當局會對他們做什麼,都是無法預測的。”
她最後說:“所以,加拿大人最好像那位著名的美國警探(一個同樣不太在乎法治的人)‘骯髒哈里’(Dirty Harry)說的那樣問自己:‘你得問自己一個問題:我今天走運嗎?你覺得呢,混小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