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不少人現居於劏房單位,環境惡劣,急待改善。
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預計月內會向行政長官提交建議書,不同團體近來紛紛就如何界定劏房最低標準及有序取締劣質劏房出謀獻策。
民建聯建議劏房最低面積限制定為7平方米、高度不少於1.8米、廚廁分隔,亦需符合《建築物條例》及《消防條例》等,並建議政府可按劏房情況設立計分制度,識別最劣質的劏房並予以優先取締。
年約70歲的周先生患有白內障及腸癌,獨居深水埗的天台屋,單位面積只有約80平方呎。他說,天台屋夏天溫度高達38度,屋內更有滲水、鼠患等問題,過去曾獲派兩次公屋,但因地點不便覆診而拒絕。他上月收到大廈法團通知,指天台屋是僭建要清拆,加上政府「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預計本月內會向行政長官提交建議書,規管不適切居所,這間屋可以繼續住多久仍是未知之數。周先生唯一希望是下一次,亦是最後一輪公屋編配,可以派到理想的屋邨,「殺到來肯定害怕,怕沒有地方住,希望房屋署快點給我地方。食東西、買東西都較方便,類似深水埗這些地方最好。」
「真的好熱,平常不煮食,因為一開火就感覺唞唔到氣。」陳女士一家四口租住深水埗約100平方呎的劏房,空間有限,一家人只能擠在一張碌架床,丈夫甚至要「打地鋪」,而煮食的爐具距離碌架床僅約60厘米,如非必要不會開火煮食。陳小姐一家平時會到社區客廳「生活」,包括煮食、小朋友溫習等。
民建聯: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
民建聯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全港有11萬個劏房單位,估計近三萬屬劣質劏房,形容部分不適合人居住,民建聯提出「告別劏房3.0」18項倡議,包括以計分制度分階段取締劣質劏房,並按風險評分制定執法計劃,而屬於僭建、明顯有結構安全,不符政府地契條款,安全風險較高的劣質劏房優先予以取締。
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陳學鋒表示,現時公營出租單位的人均編配面積為不少於7平方米,建議當局應參考標準,為劏房訂定不低於7平方米的最低樓面面積標準,而根據政府統計處數據,本港逾一萬個劏房不符合標準。至於主要起居空間高度不少於1.8米,陳學鋒解釋,以香港男士平均高度約1.75米作基準,若起居空間低於1.8米,住客難以正常站立,要杜絕所有「閣仔房」與「樹窿房」。
杜絕「閣仔房」「樹窿房」
民建聯提倡,在落實取締劣質劏房時須做好租戶安置工作,以加快編配公屋、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等安置安排,以免有受影響租戶無家可歸。
民建聯期望於2025年內政府完成劏房登記制的立法,實施後三年內所有可合法出租的劏房應已符合最低住用標準,逐步告別劣質劏房。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房屋局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除了聽取不同持份者意見外,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在過去一段時間已就加強現時針對「劏房」安全事宜的執法行動、訂立「劏房」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取締劣質「劏房」的方法等議題,作出多次內部討論並草擬相關方案。
工作組委託的顧問公司已走訪全港不同類型的「劏房」收集相關數據,現時正積極就有序解決「劏房」問題撰寫建議方案,將在本月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