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控告地產代理美聯集團就佣金合謀定價,美聯入稟提出司法覆核,兩日聆訊結束,高院會於3個月內宣判。 案件涉及競委會去年三月,指控美聯集團和中原集團合謀定價,協議制訂最低佣金,違反《競爭條例》,競委會並同中原達成「寬待協議」,只要求向美聯罰款。美聯認為競委會違反寬待政策,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第二日在高院聆訊,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由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答辯人競爭事務委員會,由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代表。 入稟狀指,美聯在競委會調查時,亦有申請寬待標記但被拒,要求法庭裁定,美聯有權得到寬待。 代表競委會一方指,競委會寬待政策是一個實用工具,加強調查執法效率,盡量直接有效地向合謀定價人士執法。要良好運用,要考慮何方申請人,能夠提供最真實準確的資料協助,指控其他合謀人士,而不只是理論上會協助的人。 本案中競委會考慮到,美聯申請寬待時未能展示其能力。美聯一方單純認為,競委會行事透明,即要奉行先到先得原則,說法是錯誤。競委會始終要考慮對方,能否提供重大協助。 美聯一方指,競委會應審視最初何者能提供協助。又指競委會更改了原先奉行先到先得的準則,當時亦未向美聯了解其所能提供資料,就在初期階段直截了當拒絕寬待申請,做法無理。
美聯指競委會違反寬待政策提司法覆核 兩日聆訊結束高院三個月內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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