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事故调查报告
8月13日在山东高密发生燃气闪爆事故的原因今日公布。该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94万元。潍坊市应急管理局9月27日发布的事故调查报告显示,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泄漏积聚后遇电火花发生爆炸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燃气管道泄漏的天然气通过高密农村商业银行污水管道缝隙和周边土壤渗透漫延至银行卫生间后,通过通风管道进入办公区域,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银行工作人员在备餐间使用电热壶时产生的电气火花发生爆炸。
银行职员备餐间使用电热壶时发生爆炸
该起事故2023年8月13日7时05分左右。事故调查报告载明的事故经过为:
8月12日下午山东高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岭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东岭支行)正常休班未营业,8月13日银行开门营业,6:50工作人员逄某某和大堂经理王某进入银行。7:00运钞车到达银行门口,随后押运员和接库人员郭×进入营业厅,银行保安毛某某在门外警戒。7:02王×进入现金区柜台内,因闻到室内气味较重便打开空调。7:04押运员、郭某、逄某某陆续进入柜台内,完成交接手续后郭某和押运员走出柜台。7:05运钞车离开银行,逄某某进入柜台里侧的备餐间内用电热壶烧水。7:05:47插头插入瞬间,逄某某手臂、头发着火,随即发生爆炸。王某在备餐间门口处,身体多处被烧伤。站在银行营业厅门外3米处的郭某和站在营业厅内的毛某某,被爆炸冲击波抛到凤凰大街附近。
事故造成银行工作人员郭某、保安毛某某死亡;造成银行工作人员王某、逄某某受伤。
泄漏的天然气在银行办公区域集聚造成爆炸
根据现场勘查检测结果、现场视频、人员询问笔录和开挖发现的漏气点判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农商银行东岭支行北侧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发生天然气泄漏,泄漏的天然气通过银行污水管道缝隙和周边土壤渗透漫延至银行卫生间后,通过通风管道进入办公区域,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银行工作人员在备餐间使用电热壶时产生的电气火花发生爆炸。
图源: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现场勘验、物证分析,经过专家评估论证,排除了人为破坏、雷电、地质灾害等原因,认定发生泄漏的燃气管道公称直径200mm,管道壁厚11.3mm不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材》的要求,电熔套筒壁厚11.3mm不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的要求;燃气管道与上方的污水管道垂直间距不达标,经现场测量污水管道与下方燃气管道的垂直间距60mm;燃气管道受上方多年生长的树根(平均直径60mm)及污水管道挤压,引起燃气管道局部下沉,造成临近挤压点的电熔套筒中间部位破裂,导致天然气泄漏。
一名副市长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事故调查组建议对事故有关的20名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作出处理。
其中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栾林江等6人以及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高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孙秀卿,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衍宝,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科长刘伟军等1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
孙秀卿,高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园林环卫等方面的工作。因其疏于管理,对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市政公用行业(污水处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力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议责令孙秀卿向高密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李衍宝,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疏于管理,对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科室、单位存在的监督检查不力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潍坊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议给予李衍宝诫勉谈话处理。
刘伟军,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科科长。工作失职,未按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及时发现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存在的违规问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议给予刘伟军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