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現年47歲的羅小姐於3歲因一場高燒失去聽覺,她自2020年起因腹痛到醫院求醫,輾轉發現卵巢出現水瘤,曾到多間政府醫院及診所覆診。她除了自行聯絡義務手語翻譯員協助,過往亦試過以紙筆與醫護人員溝通。去年10至11月,她曾先後兩次住院,但當醫護人員寫下「邊度痛」和「明唔明白」時,她因不認識口語書寫及繁體字而無法理解。
盼公院提供24小時駐院傳譯
只有小三學歷的羅小姐透過手語翻譯員即場向記者示範寫下病徵,其間她只能寫出「全身」、「肝痛」、「腎」和「要X光」等,再指着身體部位示意。短短22隻字,羅小姐已用了近5分鐘書寫。羅小姐打着手語無奈表示,「知道好痛,但又指不到(痛處)」。
對於病情,她稱至今仍未清楚原由,希望公院日後能提供24小時的駐院手語傳譯員,為聾啞人提供服務。
醫管局回覆:20次求診18次有傳譯員
醫管局回覆表示,羅小姐曾於明愛醫院、廣華醫院及北區醫院接受逾20次醫療服務,其中18次有手語傳譯員協助。當中,部分手語傳譯服務由病人自行安排,亦有部分由醫院提供。去年10月住院期間,羅小姐在診症期間曾自行透過電話安排手語傳譯,出院前醫護人員有向其社工解釋出院安排;同年11月住院期間,醫院有安排電話視像手語傳譯,出院時醫護人員亦有透過手語傳譯員解釋情况。醫管局表示,沒有手語傳譯員時,醫護人員會按照病人情况用紙筆、標準回應提示卡等方法與病人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