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訊】政府計劃引入公司遷冊機制,以便非香港公司將註冊地遷往香港,修例建議列明擬遷冊公司不可違公眾利益或危害國家安全,同時不設經濟測試要求,目標2024年上半年提交立法建議。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委員陳仲尼認為,地緣政治下本港有資金外流問題,遷冊制度可起紓緩作用。
陳指「追番其他國家」 較星洲寬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在《公司條例》內引入公司遷冊制度,擬遷冊公司毋須再先在原註冊地將公司清盤。文件列明申請資格涵蓋誠信、對公司成員及債權人的保障及償付能力等4方面(見表),包括須遵從《公司條例》對本地公司註冊的所有規定,遷冊公司不會用作非法用途、有違公眾利益或危害國家安全。文件提到,目前新加坡要求擬遷冊公司須符合資產總值、全年收入和僱員人數等要求,本港未有相關要求,以「盡量涵蓋不同類型和架構的公司(例如控權公司)」。
毋須先取消原有註冊 議員憂帳目不清
陳仲尼表示,近年不少國家均設遷冊制度吸引外資,本港引入遷冊制度是「追番其他國家」、「企番同一起跑線」,「畢竟好企業就係得咁多」,而不設資產審查更是比競爭對手新加坡寬鬆。他認為,近年本港資金外流源於地緣政治,遷冊制度不能解決問題,但相信可吸引不欲在中美間選邊站的公司,起紓緩作用。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黃俊碩稱,公司遷冊制度令非香港公司可以「成個法人團體搬嚟香港」,毋須事先取消在原註冊地的註冊及來港成立公司,亦毋須轉移資產,但擔心有公司過往在原註冊地的帳目不清或未有公開,期望當局釐清或作出相關指引。
政府稱已諮詢 保險業「需求殷」
當局已在今年3至5月公眾諮詢,文件稱持份者均支持引入制度,其中保險業「需求殷切」,正研究持份者意見,釐清遷冊對公司運作、稅務責任以及合規要求等方面的影響。建議方案將於7月3日在財經事務委員會討論。
翻查政府統計署《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駐港公司按年統計調查報告》,2022年在港設總部及辦事處的美資及英資公司數量分別排第三及第四位,有1258及655間,較2018年分別少93間(6.9%)及57間(8%)。中資公司駐港最多,共2114間,較2018年的1591間升32.9%;居第二位的日資公司則有1388間,較2018年少5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