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訊】現年24歲女子2021年與他人串謀訛稱19歲女學生被綁架,要求女生身處內地的父親交出2000萬元贖金。女子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半。法官引述案例稱,電話騙案比街頭騙案更嚴重,批評被告行騙時理直氣壯、不斷麻醉自己,庭上解釋時亦「振振有詞」,難以接受她重犯可能低的說法。
求情稱「卒仔」一時愚蠢
辯方求情稱,被告胡詠心不涉跨境犯罪,她在案中只屬「步兵」、「卒仔」,且案發時無太多社會經驗,一時愚蠢犯案。
法官李慶年判刑指出,本案加刑因素在於涉及的犯罪集團成員超過4人,計劃周詳,團伙因騙取事主金錢不果,轉而更改計劃,以假綁架方式勒索事主父親;被告負責租賃寫字樓,在工作室每天不斷致電他人搜尋受害者,亦向事主展示假國際刑警證件,以令事主就範。
李官認為,事件對事主兩父女造成精神困擾,事主其後才得知她在影片裸體的情况遭擷取,劉父則因得知女兒「被綁架」感驚慄。李官重申不接納被告受威迫才成為「特派員」,認為她是自願、貪圖快錢犯案,若非警方迅速確認事主地點,恐怕匪徒會得逞;加上被告毫無悔意,李官最終以監禁3年9個月為量刑基準,因被告背景良好減刑3個月,判囚3年半。
官不信納受威迫
根據案情,2021年9月事主接獲「公安」來電指她涉洗黑錢、需配合調查,包括要在視像通話期間脫去衣服比對有否疑犯特徵和交出58萬元,事主有脫衣但無交錢。事主其後依「劉健」指示現身,被告向她自稱中國公安女特工,她到達酒店後不得與外界接觸,團伙同日再勒索事主父親。被告在審訊中辯稱自己也是電騙受害者,若不聽從指令會被捉回北京受審,調查其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