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网 港澳新闻 李家超:改進車牌查冊 審視其他部門

李家超:改進車牌查冊 審視其他部門

【時報訊】終審法院裁定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案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特首李家超昨日回應時承諾,運輸署、運輸及物流局和律政司會詳細研究判辭,改進車牌查冊程序和指引,其他部門類似的查冊程序「亦會按住同樣的精神去審視,睇吓邊方面需要作出改進」。他強調裁決反映法治精神,政府會按法律行事。政府消息稱,在尊重法庭裁決下,傾向在車牌查冊及同類登記冊引入方法容許傳媒查冊,其中方法可能要求查冊者申報其記者身分及傳媒機構,以防止濫用,並保障私隱。

消息:或要求申報記者身分

蔡玉玲向本報回應李家超說法稱,終院判辭提及憲法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認為應放寬車牌及其他查冊安排,不應排除為真誠報道查冊的新聞工作者,而應給予便利。她擔心雖然當局檢視查冊程序,但最終似公司登記冊僅提供部分資料,認為是「反其道而行」。前私隱專員黃繼兒向本報稱,雖然各登記冊目的不同,但根據終院裁決,可開放、廣義地詮釋,容許真誠為新聞自由及公共利益的新聞工作者查閱各登記冊。

蔡玉玲:

憂似公司查冊僅供部分資料

撇除選民登記冊,目前多個常用公共登記冊均無特別接納以新聞用途容許傳媒查冊,以入境處管理出生及婚姻登記為例,傳媒須申報與資料當事人關係、查冊目的和用途,由處方考慮是否批准。

本報向運輸署查詢會否暫時容許傳媒查冊及修訂查冊申請表,至截稿前未有回覆。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分別稱,會審視查冊程序和指引;入境處稱無補充。

終院在判辭稱,蔡案不涉及與訟人查閱目的是否正當,但判辭提到,署方考慮「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無理由排除真誠的新聞調查工作。

多名學者稱,終院判辭不直接約束其他公共登記冊,但認為可採用今次案件的類似方式詮釋。港大新聞與傳媒研究中心講師Sharron Fast說,裁決表明局限「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的解讀,而非裁定運輸署長權力或行使問題,但終院在裁決中提及有不止一種方法解讀法例,對日後同類情况有幫助。中大法律學院副教授Stuart Hargreaves說,法庭應會採用相似方式詮釋不同公共登記冊,雖然言論自由或新聞用途並非「王牌」,但要限制這些權力必須有正當理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华侨网无关联。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诉内容未经本网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完整、真实性,以及时效性本网部作任何承诺,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发现稿件侵权,或作者无意愿在华侨网发布文章,请版权拥有者通知华侨网处理。

医管局加强监管仪器及设施保养

社工主力跟進社區精神病者 難應付較嚴重個案 兼輔導醫療角色 業界倡培訓臨牀社工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514-3979969

邮箱: cpress@chinesepress.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10:00-16: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