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若在澳門身亡,所需手續也有分別,在澳門,一般死亡都發生於兩所醫院,並由醫生簽署死亡證明書。所以,原則上任何年滿18歲的申報人都可拿着由醫院發出的有關死者的死亡證明書、死者的證件及其本人的證件,到登記局為死者作死亡登記。
如果對死者的死因有懷疑,醫院會自行通知司法警察局,司警會通知檢察官,由檢察官決定是否需調查死因(例如解剖)。另外,司警亦會將有關情况通知登記局,以便登記局作出相關的登記,有關機關會自動執行這個程序。若文件齊備,辦理死亡登記手續約需30分鐘,而且是不收費的。登記後,登記局會即時發出死亡報表,即俗稱的「落葬紙」,具備該報表就可以將遺體移離醫院,辦理身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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