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真相】“法輪功”癡迷者經過初步矯治後出現思想反複,是一個常見的現象。究其內部原因,是由“法輪功”癡迷者意識的顛倒性、因素的複雜性、病根的頑固性和回歸的難融性決定的。
一、顛倒性——顛倒意識一時難以完全糾正
“法輪功”癡迷行為的本質是:妄圖用虛幻圖景代替客觀現實,追求某些本能慾望的實現。就是妄想和企圖用“法輪功”宣揚的“上層次”“飛升”“圓滿”“法輪世界”等根本不存在的美好景象和美滿歸宿,來代替癡迷者十分不滿意的人生境遇(是對客觀現實的否定),通過修煉,把人固有的、超現實的某些願望(如永生不死、超常功能、永無煩惱等)變成現實。在李洪志歪理邪說的毒害下,進而形成概念的混淆和反向,如,生病—“消業”、死亡—“圓滿”、擾亂社會秩序—“講真相”、殺人—“度人”等。這種對是與非、真與假、善與惡的反向認識,並當作人生終極目標去追求的現象,是一種顛倒的意識和行為,是缺失理性、極端化的行為,是一種病態的精神生活方式。對於頑固癡迷者,顛倒意識一經形成,則十分難以徹底糾正。即使初步轉化了,遇有環境或自身不良因素的影響,可能回到反向認識中。顛倒意識是造成思想反複的決定性內因。
二、複雜性——綜合問題一時難以全面解決
在心理矯治初期,“法輪功”習練者口頭或書面表示要與擺脫“法輪功”,這只是初步轉化。初步轉化不過是態度和立場的初步轉變和某些問題得到初步認識,很多深層次的問題並沒有得到徹底解決,正常人的意識系統沒有建立。這種轉化狀態是脆弱、不穩固的。很多人經不住外界誘因和自己內部變化的考驗而重蹈覆轍。
癡迷人員行為的內因是癡迷者的思想認識、道德品質、思維方式、身心健康、信仰觀念等多方面出現嚴重問題。這些因素錯綜複雜,互為關聯。而每一方面問題的徹底解決,無論是對於心理矯治專家、反邪教志願者,還是癡迷者本人來說,都是艱難困苦的。其中任何一個問題解決不好,都可能引發思想反複。
三、頑固性——邪教病根一時難以徹底清除
邪教對信徒的毒害突出表現在:綜合損害的深入性和造成行為的成癮性。因此,癡迷者受邪教侵害造成的病根難以徹底清除,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癡迷者內部各方面被深入損害,問題根深蒂固,短時間難以徹底解決。如,在思想方面,形成祛病健身、成仙成佛、怨恨社會、精神寄託等症結;心理特徵方面存在偏執、封閉、消極、抑鬱、躁狂、幻覺、妄想等病態傾向;在思維方式方面,存在知識貧乏或單一,立場觀點錯誤,思路混亂,視角狹隘,抽象思維退化、萎縮,形象思維畸形膨脹等嚴重問題;道德品質方面呈現出自私、虛偽、懶惰、愚昧無知、目無法紀等特點;信仰觀方面出現認知錯誤,情感、意志異常,行為方式極端等現象。
二是癡迷者對癡迷“法輪功”的滿足感嚴重依賴,形成成癮行為,是造成思想反複的重要內因。修煉“法輪功”是癡迷者的一種滿足需要(改變命運)的行為。 “法輪功”能夠“滿足”某些人群的某些需要,如“祛病健身”“逃避現實”“成仙成佛”等。這種需要得到滿足的感覺,對於“法輪功”癡迷者,是深刻、持久的,因而形成嚴重依賴。邪教是精神毒品。精神毒品與物質毒品對人侵害的機理是相同的,它們殊途同歸,最終都造成成癮行為。
四、難融性——社會生活一時難以真正融入
對“法輪功”癡迷人員的心理矯治,其最終目標是使“法輪功”癡迷者成為正常人,真正融入社會。從目前情況看,雖然部分“法輪功”癡迷者初步轉化了,人似乎回歸社會,但其價值觀念、生活方式、興趣愛好、人際關係等卻與社會格格不入,不能真正融入社會。這一現象較為普遍。
對於已經初步轉化的人員來說,要真正融入社會,必須具備兩個能力,即抵禦邪教能力和適應社會能力。抵禦邪教能力是指已經初步轉化的“法輪功”人員抵制、防禦邪教引誘和侵蝕的能力。其前提是徹底清除邪教影響;適應社會能力是指脫離“法輪功”的人員進行正常社會生活的能力。其核心是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思維方式、信仰觀念等方面與主流社會相適應。這兩個能力的培養是一個長期而又艱苦的過程。
作者:徐大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