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CTV News報道,一項擬議中的集體訴訟指控加拿大幾家最大的房地產經紀公司和房地產協會參與價格操縱,以提高房地產經紀人的傭金。訴訟中被點名的有地產經紀公司包括ReMax、Century 21和IproRealtyLtd。以及加拿大地產協會(CREA)和多倫多地區地產局(TRREB)。
該訴訟聲稱,大多倫多地區的經紀公司之間有一項協議,適用於在MLS系統上的所有掛盤房產。經紀人兼房地產評論員David Fleming周一上午在CTV節目中表示:“當妳要掛牌出售妳的房子時,通常會與上市經紀公司簽署協議。”“妳支付一筆費用,然後通常其中一半或部分費用作為激勵,支付給買方代理,所以這宗訴訟指控存在2.5%的定價,訴訟稱這基本上迫使人們提供這個價格。”Fleming解釋說,在MLS系統上的掛牌房產,“妳會看到2%的傭金,通過折扣經紀公司,有很多是0.5%到1%的傭金。還有很多報價為1元,這實際上是一種業主自售,作為買家或代理人,必須直接與賣家談判。”“所以我們將看到案件最終的走向,我認為這比表面上看到的要復雜得多。”
目前,賣方必須向買方的經紀公司提供傭金。買方經紀傭金規則本質上強迫賣家向買方經紀公司提供行業標準傭金。如果不這樣做,就會有更少的經紀人把房子展示給感興趣的買家。Fleming說:“如果妳回到60年、70年或80年前,那時的買家如果想購買一處房產,妳直接走進一家經紀公司,問‘妳們有什麼要出售的?’如果他們有妳看中的房子,妳就會通過他們購買,即通過賣家的代理。”“這是多重代理,是利益沖突,但那是當時的做法。現在,如果妳想要,比方說,妳雇了一個經紀人,他們仍然只根據合同向妳展示他們的房源,所以這是違反競爭的。最終,有人想出了一個好主意:‘我們為什麼不合作呢?為什麼我們不提供傭金,比如說上市費的一半,給為我們帶來買家的買方代理呢?’這就是我們今天的系統,每個人都合作,有了MLS系統。”Fleming堅持認為,這套系統在加拿大是有效的。“人們只需要理解它,”他補充說。“說實話,僅從我所看到的來看(這個案子),它並沒有多少勝算。”他說:“這些年來,在行業層面上有很多訴訟,但沒有一個真正成功的。但我很有興趣看看會發生什麼。”CTV聯系了多倫多地區地產局和加拿大地產協會。兩者都以訴訟提交法庭為由拒絕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