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入境管理局9日發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將於2月20日起實施。在灣區工作的科研、文教、衞健、法律等內地6類人才可申辦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有效期最短1年,最長達5年,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內可以不限次數往來香港或者澳門,每次在港或澳停留可達30天。廣州衞健及科研人才受訪時表示,「人才簽注」較目前赴港澳個人遊簽注「大大放開」,促進灣區人才交流與合作。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政策的實施將有力促進灣區人才、技術等要素便捷高效有序流動,更好滿足灣區內人才之間交流交往的新需求新期待,為內地和港澳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活力新動能。
特區政府歡迎:互利雙贏
特區政府昨日表示,歡迎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便利大灣區內地人才南下來港進行科研、文教、衞健、法律、商務等交流訪問。人才簽注的推出正值香港與內地全面通關,措施有助促進大灣區內人才互動,為香港以至整個大灣區注入更大的發展動能,達至互利雙贏。
特區政府表示,如持人才簽注的人士同時符合特區政府在2023年2月1日起擴展的「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導計劃」,亦可以訪客身份在港參與指定短期活動而毋須申請工作進入許可。
根據新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內地6類人才(見附表)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者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人才簽注和赴澳門人才簽注。其中,傑出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5年的人才簽注,科研、文教、衞健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3年的人才簽注,法律、其他類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1年的人才簽注。持證人在簽注有效期內可以不限次數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地區,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30天。
「『人才簽注』的停居留管理更加寬鬆、便利,將大大便捷灣區內地專業人才出入港澳地區,增加科研人員赴港澳進行科研、學術交流等機會。」廣州醫科大學教授李東偉告訴記者,新政策可促進灣區人才合作,進而助力香港乃至灣區科研、科技產業發展。記者了解到,目前內地赴港澳從事商務、學術交流等活動的人員,可申辦3個月或1年多次赴港澳商務或其他類簽注;其中商務簽注每次逗留時間不超過7天,其他類簽注雖然可逗留14天,但有效期最長只有3個月。而赴港澳個人遊簽注,每次在港或澳停留不超過7天。
加快形成灣區一小時科創圈
「在便利內地人才赴港澳的同時,『人才簽注』政策也兼顧香港目前科技及專業服務發展需求。」中山大學區域開放與合作研究院院長毛艷華接受大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舉將有助於灣區內地城市人才更便捷地赴港澳進行商務、科研、交流訪問等活動,亦兼顧香港科技及專業服務發展的需求,為香港經濟社會發展注入新動能;並加快形成「灣區一小時科創圈」,促進服務大灣區建設發展。
中國國際調解仲裁院(香港)院長、中國東盟(澳門)仲裁協會理事會主席賴建國受訪表示,隨着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三地在不同行業領域都需要深入交流與促進合作,這需要三地人才往返更加便捷。他舉例說,之前有發生在港澳的國際仲裁案件,需要有經驗的內地仲裁專家參與,但當時由於簽注等原因而不能成行;如今有了「人才簽注」,這樣的業務對接合作就便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