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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利造福華社
•周錦興
生活在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我們都知道傳媒責任之重要,其所負之使命可以促進社會之和諧與發展,也可以造成社會之分裂與倒退。
最近,我獲悉加拿大聯邦廣播電視及電訊管理局呼籲公眾對加拿大有限電訊協會要求添加一些非加拿大衛星電視台申請合法在加拿大播出一事提出意見。
今次申辦單位有兩個中文電視台,其中包括在華社備受爭議的新唐人電視台,本人深深感到有必要說幾句話。
作為崇尚自由言論社會之一份子,我認為大家可以自由發表言論,但需要具有建設性和批評性。我認為作為公眾媒體而聚集攻擊性以達到某種政治目的,那就損害民眾的認受精神和傳媒的公信力。我個人就認為這類傳媒不應受到社會公眾所重視﹗
對於它們所標榜的所謂「告別中共」行為,使我們感到這類傳媒的動機及目的完全是集中於反對中國政府。當然,我們不能扼殺其他人的言論,但我們也有自由表達我們意見的權利﹗
這種別有用心的所謂「告別中共」言論,其實衹是虛張聲勢,誇張其事。稍為了解今日中國的人,都不會輕易相信﹗
本人認為:這類媒體向公眾所發放之言論和資訊,是明顯帶有偏見、誇張和失實特性。
我深信:這類傳媒的表達方式和內容,將仍然是沿用和執行煽動、妖魔化中國和損害中華民族形象、傷害中國人感情的一套,不會有所不同。
在我生活的環境四周,絕大部份的華人同胞都對它們的作為斥罵﹗
下週四(六月廿三日)就是向公眾諮詢的截止日期。我謹此寄語社區人士和僑領們也盡社會責任有所表示,在廿三日以前遞交意見書,以珍惜我們擁有言論自由的憲法權利,為維護中華民族的尊嚴而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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