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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之生產、育嬰及疾病金(MATERNITY , PARENTAL AND SICKNESS BENEFITS)
 

◆ 領取資格
  - 每週收入減少百分之四十及
  - 過去五十二星期或自上次領取就業保險金後累積了六百個受保工時。
  一般來說,許多孕婦在申請生產育嬰金之前看工作環境影響到胎兒而定得到醫生簽批領取由省工作傷病部(CSST)的補助金,佔原來工資約九成,但此金在預產期之兩星期會停止,待孩子降世日子確定了知會該部後才清付餘額。接下來就輪到歷時約一年的生產育嬰金登場,也即是本文所討論的範圍。
◆ 第一次付款
  如果呈交了所有的資料(切記別忘了 ROE ,在疾病的場合則奉上標明病休多久的醫生證明紙),通常會在廿八天之內收到第一張寄來的支票。
◆ 等候兩星期
  就是入稟申請後那兩星期,有如一般保險的墊底費,如果你之前申請過等了兩星期後領取了一段時間中止,不久再申請續領,那麼你毋須再等兩星期。
  在一些場合中,兩星期可能會延遲或擱置:
  - 最後一天工作後你得到有薪病假,則會擱置;
  - 育嬰金由兩夫婦分領,衹有其中一人等候兩星期,例如女的領取生產金等了兩星期,到了男的領育嬰金時可將等候延遲。倘若這男的領完育嬰金後申請一般的失業金或疾病金,那要等候兩星期。
  - 如你領取集體保險金,則以最後那兩星期當作等候期。
◆ 生產育嬰金或疾病金可領多久?
  將三者混合起來最高可達到五十個星期。不過打從二00二年三月二日起,你可以領取最多六十五個星期的混合生產育嬰及疾病金,但想獲得額外的十五個星期,必須迎合以下條件:
  - 你沒有領取一般失業金;
  - 你一直在領取疾病、生產育嬰金,及
  - 你未領足最高十五個星期的疾病或卅五個星期的育嬰金。可參考以下的例子:
  (1)你已領取了十五個星期疾病金、十五個星期生產及廿個星期育嬰金,因為自二00二年三月三日起你的領取資格在那天或之後仍存在,而你沒有領一般失業金;你雖獲付疾病、生產及育嬰金,但你未領足所有星期的育嬰金。
  (2)你已領取了十個星期疾病金、十五個星期生產及廿五個星期育嬰金共五十個星期,那可以多領十個星期育嬰金,共六十個星期。
  (3)你已領取了十五個星期生產及卅五個星期育嬰金,但之後你生病了。對不起,這場合內是沒有疾病金續發,因為你在合格領取期中沒有領取所有這些就業保險金。
◆ 入息申報咭(CLAIMANT'S REPORT )
  領取生產及 / 或育嬰假是母親像一般保險金那樣填寫這些咭寄回。
◆ 基本金額多少?
  等於平均受保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五,最高每星期四百一十三元。
◆ 省府生產津貼(MATERNITY ALLOWANCE)
  在你申請生產育嬰假後會收到聯邦政府寄來通知已接納或否決的郵件。在接納的場合裡,除了電話查詢密碼(TELEPHONE ACCESS CODE)之外,還有一信提及(多數是法文)你可向省政府某部門申請津貼,如果迎合收入條件及一些細節,你可能會收到三百六十元。在申請生產育嬰假時,可順便向人員索取一份這類津貼的申請表格,切記在寄去時要附上那封信。
◆ 生產金及育嬰金其實有分別
  顧名思義,生產金是為剛生產的婦女而設,最多可領十五個星期,加上育嬰金合共五十個星期。但有時候到了十五個星期後支票突然不見寄來,因為你「忘了」申請育嬰金。所以在申請時最好向工作人員說清楚。
  你可以在預產期前開始領取至八星期的生產金(通常是在沒有 CSST 補助金的場合)或在臨盆那個星期申請。生產金可以在真正生產或預產週後十個星期內領取。
◆ 孩子住院
  那麼十七個星期的限制可以延長至五十二個星期(孩子出世後計算)。你仍可領取最高十五個星期的生產金,但要押後到你孩子回家後政府才寄到府上。不過如你在孩子出世前領取此金及在孩子回家後打算續領,可電:1 (800) 206-7218 或親臨區內的辦事處。
  儘管你產下超過一名孩子,金額及領取星期數量仍然一樣。
  在申請生產金時,你本身固然也可以順便申請育嬰金,不然你的配偶也可以申請。
◆ 流產
  在懷孕最被十九個星期內流產會被視為「疾病」,衹要迎合所規條件,就有資格領取疾病金。
  不過若在廿個星期或較遲的時間流產的話,衹要迎合所規條件,可以申請生產金。
◆ 育嬰金
  付給親生或領養父母以便可照顧初生或領養孩子,高達卅五個星期。
  兩夫婦其中一人可申請育嬰金或兩人分攤,但合起來不能超過卅五個星期。申請人必須提供另配偶的姓名及社會保險號碼(SIN)以便政府人員對照。
  育嬰金可在孩子出生那天或被領養那天支付,不過須要在孩子出生或領養後五十二個星期內申請,除非孩子住院。
  同生產金一樣,無論生下多少孩子或領養多少個,金額及所領取星期仍然一樣。
  想確定你及配偶能夠善用育嬰「有薪假期」以下且列舉一些例子以便考參:
  (1)兩人分攤卅五個星期,誰先誰後,先私下決定。
  (2)你可以在產假後上班及讓你的配偶領取卅五個星期。
  (3)你可以衹領數星期育嬰假後上班去,剩下的星期歸配偶所有。
  (4)你衹請了兩星期育嬰假後復工,但在數星期後發覺應該留在家裡看孩子,你可以善用剩下來的時間,衹要不超出孩子出生或領養那天計起的五十二個星期限制。
  注意:從二00二年四月廿一日起如你的初生或新領養孩子住院,你可以選擇在孩子出世或領養後立即申請育嬰金或在他 / 她出院回家時申請。在任何一個場合中,你都可以領到卅五個星期的育嬰金。不過如孩子住院多每一星期就會延長你的育嬰金領取期,最高可達到一百零四個星期,但你必須提供一份孩子的住院證明。
◆ 疾病金
  凡是因為疾病或隔離不能工作的人士都可領此金至十五個星期,除了迎合與一般保險金的條件,同時要出示「將病多久」的醫療證件。
  請記住:醫生及牙醫的收費與政府無關。
  申請此金的人不但要證明是不能工作,同時要證明「何時可以工作」。
  倘若累積不到六百個受保工時你亦可能領到疾病金,衹要你沒有因疾病、受傷或隔離而停止工作過。事實上,如你已在領取一般的保險金期間生病,你可以領取到你應得的疾病金。
  如你正領取疾病金,而你覺得迎合生產嬰兒金的資格,可以混合一起領取,可致電:1 (800) 206-7218 或親臨區內辦事處修改你的申請內容。
◆ 非典型肺炎(SARS)
  如你感染了非典型肺炎及你迎合疾病金領取資格,兩週的等待期可撤銷。此外,你毋須提供醫療證書倘若你的生病期是與非典有關的隔離性質(目前規定十天時間)。
◆ 五者合一
  即是生產、育嬰、疾病及照顧重病親人補助金與失業金混在一起領取,最高可達到五十二個星期。如你置身這個「複雜」場合裡想知道進一步的資料,可電:1 (800) 206-7218 或親臨區內的辦事處查詢。
◆ 出國
  領生產及育嬰金可以出國,但走之前請知會區內的辦事處。
  至於疾病金,衹在你到另一個國家接受加拿大還沒有的治療時方可以邊出國邊領取此保險金。若你決定到他國休養,你將沒資格領取疾病金。離開時(就算去治療)也須知會區內的代辦處。
◆ 報稅時歸還超付金額
  無論入息如何,所領的生產、育嬰或疾病金都不會出現「歸還」(REPAYMENT )的情況,但如在同一課稅年內亦有領取一般的就業保險金則作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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