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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2月9日 1299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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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刊出版後的風風雨雨 .編輯部 自從《正義》特刊第二期在二00六年八月十八日出版以來,我們不斷的受到一些無理挑釁和騷擾,以及對加拿大各地華人社會造成的困擾和不安。有見及此,為了澄清一些惡濁讕言,還原事物本身的真實,我們覺得有必要作一些這段時期的回顧。 (一)《正義》特刊在去年八月期間在加拿大各大城市發行後,各地「法輪功」弟子就以第一時間出動四處搶掠特刊,翌日就在各地發行點實行明搶暗掠,有多處與店主發生矛盾,我們也同時接到各地有《正義》特刊擺派的店主投訴,說「法輪功」弟子行動野蠻無理,強行要店主們交出或銷毀全部《正義》特刊。店主們對於《正義特刊》伸張正義的行為表示支持,厭倦法輪功學員的霸道。認為加拿大是言論自由的國家,為甚麼不可以擺放《正義》?不應該擺放的應該是妖言惑眾、顛倒是非的《大紀元》﹗ 這是商家們的合理、合法、合乎人情之道,都認為在自由、民主、法治的加拿大,言論自由是受到憲法保護的,沒有理由取消誰的聲音。 但是,「法輪功」弟子們極端橫蠻的態度,堅決要店主們服從,甚至出到類似律師信阻嚇,要求「立即停止這種刊物的散發」說「如果你拒絕依從這個通知,有可能啟動對你的公司和其業主們的訴訟。」對於稍有常識的店主,都會痛斥這種無恥的手段。 「法輪功」最喜歡以「訴訟」嚇唬善良的人們,但這一次卻失靈,店主們對本報表示不會屈從,他們仍然照常代擺《正義》特刊。 其實,在美國三藩市就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情:有人偷走《大紀元》報紙,他們就報警說「拉了一個小偷」。打著「真善忍」招牌而「衹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法輪功」修練人就是這樣一副德性﹗ (二)自《正義》特刊出版後,《大紀元》報紙的「渥蒙版」有好幾篇文章指向《正義特刊》及對周錦興社長的人身攻擊或惡意批評。本來,這些罵人的文章按理說也會在「渥蒙」(渥太華和蒙特利爾)以外的《大紀元》報紙上出現才合,但奇怪的是,其他地方的《大紀元》卻隻字不提,在與誣告《時報》時的情況完全不同。這是不是說明文章的見不得光?還是怕甚麼露了自己的底?所謂「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我們是不怕辯論的,真理將越辯越明,也許法輪功真的不想人們明白真相吧。 (三)除了上述文字上的攻擊外,我們還收到一些神秘的匿名恐嚇電話、電傳和不署名的放入郵箱的信件,內容卑劣惡毒,甚至明言威脅周社長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事態嚴重,我們已即時報警立案調查。近獲警方通知:案情漸有進展。 我們認為,在民主法治社會,一切都可以面對面辯論,作為傳媒,我們更責無旁貸,歡迎任何不同的意見。但我們最反對以骯髒手段進行非法活動。對於這種卑劣犯法行為,我們非常認真對待,不能聽之任之﹗ (四)加拿大是一個和諧社會,不同種族、不同政見比比皆是,但都在和諧競賽的正常運作下,尋求合理解決。但自特刊發刊以來,我們發現「法輪功」弟子在街道上常常以派傳單方式,以不盡不實惡毒詞句攻擊《正義》特刊、《華僑時報》及周社長本人,誣蔑《華僑時報》「充當中共文字打手」、「煽動仇恨」。作為傳媒,我們不能不據此力爭,打擊他們那種衹引用一些斷章取義的詞句,以偏概全的煽動手段,來肆意誣蔑、歪曲宣傳。我們出版《正義》特刊,就是這種反擊手段之一。 自從去年八月出版《正義》特刊後不久,「法輪功」就在全加拿大各有代派特刊之城市,同時向當地警局投訴:「『特刊』構成一個嚴重的煽動仇恨」,並在《大紀元》報導警察正介入調查。據知情人士了解,他們的投訴都被拒絕。唯一本市為了了解更多情況,要求周社長應允前往警局會談了解實況,惜當時周社長恰因事外出,故稍後返加後才與警方衷誠合作。但發現「法輪功」在投訴內容中衹翻譯「特刊」的一些斷章取義,不盡不實之個別詞句,以及其自己的宣傳術語,而「特刊」中之八版英文文章則一篇也沒有提供。這種見不得光的醜態,真是令人發笑。 上週五(2月2日)《大紀元》一文中,還繼續誹謗本報主編,稱「各地警局以「煽動仇恨罪」立案調查,華僑時報的主編為避風頭,長期躲藏,連警官的電話都不敢接聽,後來被〔請〕到警局後,先是緊張的一言不發,最後乾脆和警官玩起了文字遊戲,不敢承認署名文章的原意。」 據本地警方表示,對本報的投訴早已拒絕。 其實,這些內容社區人士也都已十分明瞭,「法輪功」是瞞不過的。 我們的宗旨是,無論真真假假,都要以平常心對待,何苦弄虛作假? 「法輪功」無論在中國國內或在海外,弄虛作假的動作不勝枚舉。但長期的「假、惡、丑」而不是「真、善、忍」,試問又能支撐多久時候呢?我們奉獻一句:對自己,對國家民族,對加拿大社會,你們都應掏出中華民族炎黃子孫的真心誠意,重歸正途,否則,越走越遠,真不知要伊於胡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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