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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8月18日 127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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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信徒目無法紀屢勸不聽 新加坡警方採取法律行動拘控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7月14日報導:在屢勸不聽和警告無效後,新加坡警方決定對繼續目無法紀舉行非法集會和進行騷擾行為的法輪功信徒採取法律行動。 警方日前答復記者詢問說,最近幾個月它所接到的公眾對法輪功信徒在公共場所活動的投訴增加。從去年8月到今年5月,警方對大約450起這類投訴作出反應,「其中三分之一跟中國大使館前的法輪功信徒活動有關」。 一些公眾對法輪功信徒常在中國大使館、濱海藝術中心、魚尾獅公園、四馬路觀音廟、義順和勞明達地鐵站等公共場所非法集會、分發傳單、截停路人說教的破壞公共秩序做法表示不滿而報警。 日前,一名涉嫌非法集會的法輪功信徒在中國大使館前被逮捕。相信這是警方首次逮捕在中國大使館前集合的法輪功信徒。 警方證實這起逮捕時說,他們是在是日上午10時15分接到公眾投訴後前去中國大使館前調查,發現一名女信徒黃才華持標語海報和布條進行抗議行動。 「員警告訴她這個行為違反了雜項法令(Miscellaneous Act)的蓄意騷擾條文,因此沒收了她的標語,並將她逮捕。」 她過後獲得保釋,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根據過去的報導,黃才華(40歲)是中醫師,新加坡公民。 警方說,公眾投訴顯示黃才華在這之前涉及不斷在中國大使館前的騷擾行動。雖然警方多次勸戒,她卻充耳不聞,不停止騷擾行為。 根據雜項法令13B項,任何蓄意騷擾他人、以語言或展示任何圖像或文字而使他人驚嚇或苦惱的行為是犯法的。 另外,9名涉及去年10月在烏節路非法集會的法輪功信徒,也已被控上法庭。 警方是在去年10月22和23日接到公眾舉報,指一些法輪功信徒在烏節路聚集。前去調查的員警注意到這些信徒拿著標語海報和布條,並分發傳單。警方說:「傳單內容顯示法輪功信徒在中國的困境」。 警方說,它已完成這兩起涉及非法集會的調查,在跟總檢察署討論後,決定在今天以傳票把9名涉案者控上法庭,面對無准證集會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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