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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8月18日 127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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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深深同情吳紅榴的「美國丈夫」C先生
即使發了橫財的小偷、妓女、販毒者,也大多不願意自己的孩子繼承自己的「衣缽」。而真正冥頑癡迷的邪教徒卻甘心情願把親生骨肉拉進火坑。這便是法輪功所造成的最深刻的人間悲劇。
吳紅榴的「美國丈夫」C先生顯然是個「常人」。當他發現妻子原來根本不是「人」而是個「神」時,可以輕鬆的選擇「敬鬼神而遠之」,扯張離婚證了事。但孩子的命運卻不能不讓他牽腸掛肚。
孩子沒有選擇的權利和能力。出生在一個好人家,他可能從「第一個啟蒙老師」父母身上接受良好的教育和薰陶,為今後走向豐富多彩、成就卓著的人生邁出堅實的步伐。而不幸出生在大法徒之家,就可能沿著邪教之門「側入」社會,毀掉一輩子的幸福和前程。
作為生身的父親,「美國丈夫」C先生對自己的孩子已經不能「見死不救」了。他顯然不願意讓孩子心靈的白紙上塗滿李洪志噴吐的穢物。他比別的美國人更加深深領教法輪功「把人變成鬼」的「魔力」。這確實是一個美國「人」和中國「神」「爭奪下一代」的鬥爭。
瞧瞧從《明慧網》和《大紀元》上隨手找來的一組照片,那些誕生在邪教家庭的鮮活幼小的可愛生命正面臨著何等危險。難道美國父親憤怒的「抗爭」不值得同情?難道李洪志真的可以「超然」而「無辜」嗎?
1,在號稱「兒童天堂」的美國,C先生有權讓孩子享受一個天真無邪、快樂溫馨的童年,有權保護孩子幼小的心靈不受法輪功邪教的荼毒和侵害。
2,在憲法保障「政教分離」的美國,C先生有權讓孩子受到良好而完整的教育,在科學知識和現代文明的陽光下健康成長。他有權不相信人類的一切知識全部濃縮為一本狗屁不通的《轉法輪》,也有權不相信李洪志是宇宙的主宰,孩子來到世上的唯一目的是「跟師傅回家」。
3,在憲法不允許「政治宗教化」和「宗教政治化」的美國,C先生有權希望孩子多從事些有意義、有成就的活動,而不是學他「法輪媽媽」吳紅榴和「夜叉阿姨」王文怡的榜樣,成為李洪志麾下的奴僕和炮灰。
脫曼南達的評論寫得好極了:「這個自封的上帝和救世主持續在中國煽動暴亂,同時也在瓦解著美國家庭。」吳紅榴離婚案正是法輪功病毒開始感染美國社會肌體的典型早期症狀。 可憐!我們應否關注,救救孩子吧! 法輪功對孩子幼小心靈的摧殘,相片內的小孩,他們不懂得什麼是迫害,他們不知道被李洪志灌輸仇恨思想,長大後背離家庭,成為李洪志欺騙中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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