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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4日,加拿大移民局公布了經進一步討論的新移民法案的提案草本,并在其官方网頁上公布出來。此草案將2000年7月份提交的提案的三种模式定為一种,比較清楚地說明了新的移民法案的基本方向。但這仍然不是最后的定稿。
我們本來想盡早地將有關新的移民法案的動態告知于你們諸位,但由于11月底加拿大有大選,在确定大選結果前,所有的正在討論中的法案都要終止,所以我們沒有將當時有關新法的信息告訴你們。現在加拿大大選已經有了結果,原執政党連任,這可以說明正在討論中的新移民法案將繼續下去,有關內容也將不會有太大的改動,具體公布或實施時間也將很快到來。
現將我們對有關新的移民法的內容的理解与你們溝通,希望這能對以后你們在給客戶講解有關內容時有所幫助:
新的移民法的有關原則:
◆ 挑選加拿大所需要的具有靈活的工作技能的技術移民,取消職業分類。----
更加強調申請人的适應能力,不再強調某一專業或職業的重要性。
◆ 強調工作經驗的多技能性和丰富性,不再強調單一工作的專業性。
◆ 承認加拿大雇主(包括家庭公司或小公司)為申請人所提供的非正式工作机會
---- 因為這畢竟是适應能力的一個因素。
◆ 當移民官認為申請人的實際情況不能反映其潛在的能力時,移民官絕對的權利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否決。
◆ 授權移民部長有制定和修改可通過分數的權利。
◆ 确保所挑選的申請人是加拿大勞動力市場所需要的具有多种工作技能和較強是應能力的人才。
詳細分數說明:
1. 年齡
--- 沒有變化,仍然在21歲至44歲之間可以得10分。每超出一歲減掉2分。
2. 教育
--- 這一項變化較大,強調了有著更高學歷的人的重要性。詳細情況如下:
◆ 碩士,博士
--- 25分
◆ 學士,和三年大專以上
--- 20分
◆ 兩年大專或有過兩年全職專業培訓的
--- 15分
◆ 一年大專或有過一年全職大專培訓的
--- 10分
◆ 高中學歷的
--- 5分
3.工作經歷
--- 總分為25分。
具有一年工作經歷的-10分,
具有兩年工作經歷的
- 15分
具有三年工作經歷的
- 20分
具有四年或四年以上工作經歷的
- 25分
這一項變化較大。加大了工作經歷在整個評估分數中的比例。這說明新的移民法將更加強調工作經歷的重要性。同時還要求工作經歷必須是具有一定技能的工作,并非所有的工作經歷都計算在內。
4.
語言能力:--- 總分為20分。由英語和法語組成。
第一外語:流利
- 16分 這一項可能是絕大多數大陸的申請人可能都達不到的。
較好
- 8分 可能絕大多數大陸的申請人都會達到這個標准。
困難
- 0分 如果達不到一般的外語水平,很可能被降到這個標准。但是一旦得到這個分數,將很可能被拒絕。
第二外語:
流利 - 4分 在我們大陸,也極少有申請人的兩种外語都是非常流利的程度。
所以這個分數將很少有人得到。
較好
- 0分 可以看出,在這項語言能力上,或是滿分,或是0分。也可以說在這項上,大部分大陸申請人將最多能得到8分。
5.
已安排的就業 - 這一項也沒有改變。但具我們所了解,原來移民法中的這項分數極少有人能得到這10分。因為要想得到這10分是非常困難的。所以說新的移民法中的這項分數對大多數中國大陸的申請人來講都是不太可能的。
6.
适應能力: ---- 現行的移民法中的适應能力是根据移民官根据申請人的實際情況或結合面試時的表現來決定的。沒有特別具體的規定。但新的移民法會有比較具體的說明。總分為10分,包括:
配偶的情況:----碩士以上學歷
--- 5分
學士或3年大專學歷
--- 4分
一年或兩年大專以上學歷
--- 3分
有至少一年在加拿大有全職合法的工作
--- 5分
有至少兩年在加拿大大專以上學歷的學習
--- 5分
有加拿大雇主提供的与自己以往的工作經驗或教育相關的工作机會
--- 5分
在加拿大有親屬
--- 5分
但這一項也有不太合理的地方。如果申請人不具備适應能力中所規定的任何一項條件,那么他的适應能力應該是0分嗎?可能這個申請人的實際條件非常好,如,英語流利,計算机專業,并已經在某著名外企公司工作多年。所以說這一項与新的移民法修改的原則是相違背的。
新的移民法的總分為100分,但目前還沒有說明具體可以通過的分數。或是還沒有規定,或是將不規定,由移民官根据申請人的綜合情況來決定申請人是否可以通過。這也說明移民官將有絕對的權利來對申請人的資格作出最后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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