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自稱神職教士的本省男子柯米爾(D.
CORMIER)涉嫌性侵一名九歲女童,接著與她結婚,同時幫助她貧窮的父母支付帳單。
五十七歲的柯米爾選擇出庭自辯。自二00三年首次被捕及面臨數項有傷風化罪名後,他屢次設法將審判押後,一拖就拖了近五年及於週一才開庭續審。
第一位證人在苦候數年後亦終於有機會出庭作證,道出了柯米爾如何開始佔一戶貧苦人家的便宜及蹂躪了一名比他年輕卅九歲的小女孩。
滿市BATSHAW兒童家庭服務中心社工芭莎(B.
BASS)對法庭說,二00二年夏天她獲分配女童的檔案時她年約十三歲,竟然視自己為柯米爾的妻子。
「她曾經住在寄養之家一段時間,因她與自己的母親交惡。」
「柯米爾幫助她與母親重修舊好。」
芭莎說,女童當時只有九歲,常與柯米爾共度週末,同睡一床。
到了十一歲時,兩人發生性行為。芭莎補充道。
「(女童)還記得柯米爾曾與她父母見面商談一些事情。自此之後,她就被當是他的妻子。」這位社工說。
但女童的母親卻告訴芭莎她根本不知兩人的關係,同時否認將自己的女兒送給柯米爾當妻子。
家境改善
柯米爾是何許人也?
他自稱是滿市中心教堂(CHURCH OF DOWNTOWN
MONTREAL--已不存在)的教士,在庭上依然堅持這「身份」,儘管他被控性干擾、引誘幼女性觸摸及性侵幼女的罪名,以及兩項性剝削罪。由於未滿十八歲,受害人的姓名不能公開。
柯米爾辯稱他與自己妻子交歡是天公地道的事情,何罪之有?
在廿一世紀其中一個最文明國家的法庭上聽到這番「宏論」,不知閣下有何感想?
芭莎說,柯米爾曾幫過女童那位吸毒兼賣淫的母親,同時努力將在寄養之家至少五年的女童兩姐妹接回她們的父母身邊。
由於女童的母親身體「太虛弱」,芭莎說,所以她將當家長的責任交給柯米爾。
「柯米爾幫助他們支付帳單,及女童的牙齒矯正費用。」她說。
她還說,柯米爾替女童報名入讀一間私立學校,不過此校後被當局發現是沒有適當牌照。
當女童脫離柯米爾的管制後,她就讀正規學校,但比同齡孩子少了兩個學年。
兒童保護局人員插手後,女童的家庭狀況才改善起來。
「這家人改變了很多,」芭莎說。「他們柏文翻新成一個好住宅,還交了新的朋友。我看到她臉上泛起前所未見的笑容。」
「我們所交代的每一件事她母親都依言照辦。她需要有人引導她及告訴她該怎麼做。」
這位社工在法庭上作供之後,接下來就要接受柯米爾的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