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客
PMU - 18
是隸屬越南交通運輸部,負責下層建設重任。這公司於兩年前爆發了轟動全國的貪污大醜聞,涉及鉅額外國貸援經費,交通運輸部長陶庭平被迫下台。副部長阮越進同年四月被捕,還有八名幹部落網,包括公安人員在內。
一般升斗小民都額手稱慶,以為當局今次下定決心肅貪,誰知道到頭來高官……還是無罪。
阮越進被控三項罪名: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執勤時濫用職權及不負責任。
他於去年十月獲准保釋外出候審。本年三月廿八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等於這裡的終審法庭)認為不夠證據檢控這位前部長,所以三項罪名全部撤銷。
在作出阮越進上訴得直的判決之後,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建議交通運輸部依照法規,恢復他應得的權益和職位。
經過近兩年被檢控,當中有十八個月在拘留所渡過,阮越進終於「沉冤得雪」﹗
除了他之外,最高人民檢察院同時不追究另兩名被告的履行公務濫用職權罪。這兩位「幸運兒」正是 PMU - 18 公司 PID 6
處前首長阮友永和阮玉梅。調查人員指控兩人偽造租屋契約及在 PMU 18 公司那裡領取酬勞。「永哥」拿了三百廿萬盾,「梅兄」二億二千五百萬盾。
由於被調查期間,兩人自動「自覺」將錢繳回,「永哥」還付了多出卅倍的款項,「悔改」之意顯露無遺,所以最高人民檢察院網開一面。到底錢從何來及如是「蒙冤」何必歸還這麼多?最高人民檢察院沒有解釋。
這麼一來,PMU 18 一案如今衹剩下六名被告,即斐進勇等人。
斐進勇聽說是某高官的「親信」,坐擁多幢名貴物業,賭外圍波輸掉幾十萬美元面不改容。身為屬下的他身家已經達到揮金如土的程度,他的「上司」可想而知。
但此案件似乎衹「貪」到他那裡,無法向上「牽連」。不知越南人踴躍追看的這齣肅貪好戲,最後是否演變成一場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