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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1日 1360期

客運火車設查票員,旨在減少欺詐事件

  【時報專訊】大都會公車局(AGENCE METROPOLITAINE DE TRANSPORT)最近採取了一項溫和的檢查乘客登車票措施。在僅六個月內,公車局說,它見證搭霸王車的郊城乘客下降至不到百分之一,可說是效果顯著。

  與其在火車上查票,該公車局的檢查人員如今在 上車前要求乘客出示車票。他們會使用親切的口氣問:「您好,我可以看看您的車票嗎?」此舉旨在給善忘或無心犯錯的乘客多一次補票的機會,因為上了車的話就會面臨罰款。

  「情況有了顯著的改變。」負責引進上述新查票系統的大都會公車局安全及保安處副總裁朗達爾(D. RANDALL)說。「十八個月前,檢查人員衹發罰款告票。」

  就在去年,他說,檢查人員檢查了五千七百廿名乘客,發覺有百分之十三共七百七十人沒有正當的車票或月票,結果挨罰。自從六月開始,檢查人員輪替在 DORION - RIGAUD 、 DEUX MONTAGNES 、 BLAINVILLE - ST - JEROME 、MONT ST. HILAIRE 及 DELSON - CANDIAC 這五個客運火車站上下班繁忙時間進行查票。可以檢查可多乘客。到了今年一月,即採取新措施六個月後,人員共檢查了六萬零四百五十名乘客,衹須發出四百七十五張罰款告票。接下來的二月他們先後檢查了六萬四千八百五十名乘客,僅四百卅八人挨罰。

  新措施亦增加了檢查人員和乘客之間的交流。「我們並非衹發罰款告票。」朗達爾說。「我們還提供忠告。」

  六十二歲的邦奚市(POINTE - CLAIRE)居民漢蒙(A. HAMMOND)去年被抄罰一百一十元。他於上月出庭抗辯,結果敗訴。法官霍汀(P. FORTIN)說他相信漢蒙在 DORION - RIGAND 站上火車後遺失了車票,但法例就是法例:沒車票或月票的成人會面臨一百一十元罰款,甚至在不與人員合作的場合內高達一百五十元。

  倘若漢蒙買了車票,起初不能向檢查人員及後來在口袋中找回,他會撤銷漢蒙的罰款。

  在這場合裡,他說:「你並非違反了無票登車的法例。」

  如今有了新措施,這類憾事應該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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