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專訊】十七歲的油站女職員雪兒(B.
SERRE)於二00六年遇害,三名涉案的年輕人之一--現年廿歲的南泰斯(J. NANTAIS
)於日前失去有限制的自由,因法官勒令他必須回到監獄至刑滿為止。
雪兒於二00六年一月廿四日在滿市 ST. LEONARD 區被謀殺一案,身為從犯的南泰斯被判十八個月監禁,本來可在一中轉房屋服刑。
但 MAISON CENTRE - SUD
中轉房屋的人員發現他在一個午餐便當盒內放了一柄幾可亂真的假槍,同時在他抽屜內找到兩副手銬,所以南泰斯立即因違反服刑條件而被捕。
此外,他曾經九次上學遲到違反有關條件。
省法官柯媞(E. CORTE )日前表示,當局給了南泰斯多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你犯了一項後果驚人的嚴重罪行。」她說。「你根本不明白決定你怎麼做或不能做的不是你本人。」
南泰斯還剩下七個月徒刑。不過在服完三分之二刑期後就會獲釋。出獄後他還須守行為兩年。命案的廿二歲次被告嘉涅(T.
GAGNE)被判終身監禁,十年內不得保釋。他於去秋承認二級謀殺罪。至於廿歲的首被告,則承認一級謀殺罪,廿五年內沒有申請假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