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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稅賠償申請,三月卅一日截止
【時報訊】 1900年代初被迫向加國政府繳納人頭稅的一百五十名華裔加人,在三月卅一日(週一)截止之日期,仍未向聯邦政府遞交申請表,取回賠償金。
加拿大華人協進會 (Chinese
Canadian National Council,即平權會)總幹事黃煜文(Victor
Wong)表示,大約有一百五十人仍未申請取回二萬元賠償金,該會已一直嘗試聯絡他們,提醒要盡快快去申請,但大部份人都已年紀老邁,又住在加國農村地區,要用上相當時間才能將有關消息知會他們。
加拿大人頭稅家屬聯盟 (Head Tax
Families Society of Canada)主席周明輝(Sid
Chow Tan)表示,曾經親自陪同一名人頭稅苦主的女性家人,將有關文件交公證人處理,確保她的申請會獲得批准。
聯邦政府承諾會支付人頭稅苦主賠償金,週一是遞交申請表的最後限期。黃煜文表示,協進會曾跟政府接觸,要求將限期延長數月,但不能確保政府會答應他的要求。
總理夏柏二 00六年為人頭稅事件正式公開向華裔社區道歉,並願意賠償給有關人士。於是全國六百五十名仍然在世的人頭稅苦主、他們的配偶以及跟人頭稅苦主有關係的人士,紛紛提出申請取回賠償金。
黃煜文表示,估計仍有一百五十人正辦理著申請程序,另方面,雖然聯邦政府願意賠償給實際支付了人頭稅的苦主和他們的配偶,但不包括另外三千個家庭,他們全是人頭稅苦主的親人已過身。他表示,協進會仍在向聯邦政府施壓,同樣要給該批人士賠償。
周明輝同意黃煜文的說法,聲稱曾有八萬二千名華人被迫向加國政府繳納人頭稅,但聯邦政府的賠償計劃內並未包括人頭稅苦主或其配偶死後,現時仍然在世的家屬。
加拿大祖裔部發言人韋斯達伯格 (Len
Westerberg)是負責發出賠償金的政府官員,聲稱不會延長申請限期,但假如有人是基於其本人無法控制的情況下去遞交申請表,加拿大祖裔部會行使酌情權,接受在限期屆滿後才收到的申請。又表示,週一衹是收申請表的最後限期,任何正在進行的程序仍將繼續下去。
加拿大祖裔部要求申請人提交的文件:除申請表格外,還有識別申請者身份的照片、加國公民身份證明、永久居民身份證明,代表人頭稅苦主配偶申請的,要提交人頭稅苦主的死亡證以及人頭稅證件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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