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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 1357期

年輕工人意外喪生,僱主被判罰十萬元

•本報記者

  無論罰款多寡,都不能彌補波麗兒(A. BEAULIEU)的喪子之痛。

  這位母親的廿三歲兒子利庫耶(S. L'ECUYER)生前在 ST. EUSTACHE 市的 TRANSPARE 舖路石生產公司工作,不幸在二00五年的一次意外事件中喪生。ST. JEROME 市省法庭法官謝瓦里耶(P. CHEVALIER )判處 TRANSPARE 刑事疏忽導致利庫耶死亡,重罰十萬元。此判顯然未能消除波麗兒心裡的憂傷。

  去年十二月, TRANSPRE 公司入稟認罪,成為刑事例某部份改正後第一位判處罪名成立的被告。一九九二年努瓦斯高沙省的 WESTRAY 礦場發生慘禍導致廿六人死亡後,刑事例有關部份於數年前遂進行修改,允許沒有足夠證據控告指定的人士時,可以檢控公司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

  檢控官馬汀波(V. MARTINBEAULT )說,這正是利庫耶命案的場合。

  「如果可以控告某人我們不會置之不理,我們沒這麼做衹因沒有證據。」他說。「我們不能說某人須為某些行為或數人有份取消的某件事負責。」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利庫耶被一部搬動大型石塊的鐵爪機壓死。省工人保健和安全局(CSST)調查後確定利庫耶生前未接受過適當的鐵爪機操作培訓。再者,TRANSPARE 使用一種危險的方法來搬動舖路石。而且在事發時一部本來在察覺利庫耶動作就會自動關機的保安偵測器被人關上。

並非無情

  謝瓦里耶另外再勒令 TRANSPARE 支付一萬元賠償性罰款。這筆錢將撥入一項濟助刑事罪行受害人的基金。但波麗兒不以為然。

  「這並非我期望的結果。他們奪走我兒子的性命。對我來說,應該判處入獄。」這位母親說。「沒有任何金錢款額可以填補我的損失。」

  公司犯了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罪該罰款若干刑事例沒有限制,但主審法官考慮到更重的罰款是否導致被告公司歇業。十萬元是控辯雙方上個月所達成的判刑建議。法官亦考慮到出事後 TRANSPARE 先後花了七十五萬元去防止意外再發生。

  謝瓦利耶還說,TRANSPARE 並非財雄勢大的跨國企業,而且事後沒有刻意掩蓋導致意外的原因。經營這公司的人士事後致電給所有的員工將利庫耶喪禮的詳情告知,及立即安慰死者的家人。

  「所以它不是那些我們經常見到的無情無義公司。」這位法官說。「法庭所設的罰款額不應影響到這公司的存亡,同時導逾百名高薪員工面臨失業。」

  代表 TRANSPARE 公司的律師馬高(C. MAGEAU)說意外發生後該公司誠聘專家前來分析有關運作的風險及進行數項修改。依照專家建議,該公司引進了比當局有過之而不及的安全措施。「TRANSPARE 並非一跨國企業。它衹是一間於一九八八年啟業時一無所有發展到如今規模的小公司。」馬奇說。

  「公司與其員工非常親近。當意外發生時,大家都感到震驚。」

  經過鉅額投資之後,TRANSPARE 的兩間廠房據聞已迎合歐洲的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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