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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 1357期

兩黨領袖額外薪酬,魁人黨魁要求解釋

•本報記者

  魁人黨魁瑪諾絲希望省長查烈斯和民主行動黨領袖杜蒙能夠解釋他們為何獲得自己政黨支付第二份薪酬。

  「我認為當中涉及嚴重的道德問題。」她說。「他們必須回答問題及解決這個道德疑團。」

  省自由黨不久前承認自一九九八年起每年付給查烈斯七萬五千元年薪。這筆錢不包括在十六萬八千二百五十元的省長薪酬裡。

  杜蒙於去年六月起除了反對黨領袖的十四萬三千六百卅八元年薪外,還領取五萬元政黨所付的薪金。一位民主行動黨領袖將這張五萬元的年薪支票比擬作瑪諾絲的開銷賬目。

  瑪諾絲說,在當選 CHARLEVOIX 區省議員前她向魁人黨所申報的五百元開銷她會拿出來討論,並希望查烈斯和杜蒙也將他們與政黨之間的協議搬上會桌。

  瑪諾絲現不再擁有這魁人黨開銷賬目。

  「真的是七萬五千元嗎?」她問,顯然是指查烈斯與其政黨的協議。「如他不感羞恥,就會覺得合理,那就叫他將協議拿出來討論。他是魁北克人的省長,那筆機部份來自公帑。」

  雖然錢是由自由黨支付,但本省選舉局會補給一些選舉開銷費,所以政府的部份經費與納稅人有關。

  見到魁人黨咄咄相逼,堅持要查烈斯將協議搬上會桌,自由黨議會領袖傅尼爾(J.M. FOURNIER)反指瑪諾絲的丈夫布蘭謝(C. BLANCHET)領取八萬元養老金一事,並指出他從當省府投資機構 SOCIETE GENERALE DE FINANCEMENT 行政總裁那時起一直在坐享這筆入息。

  轉向杜蒙,瑪諾絲說民主行動黨建議每週付一百元給不獲得有津貼日托的父母。

  「反對黨領袖認為每家庭一百元才是合理,但他的家庭卻獲五萬元,據我所知。」她說。

  政黨付薪酬給領袖在我國政壇不罕見,但魁人黨認為在本省政壇這是有違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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