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專訊)社會工作者包括穆斯林的老師和法官應該是允許戴任何可以表達他們宗教信仰的東西。
「我們覺得老師不應該穿戴任何表現宗教信仰的標誌。同樣,法官在法院也不可以佩帶,當然國家政要人員在國際公開場合也不能佩帶。」擁有五十萬會員的魁北克工會會長Rene
Roy說。
「在社會工作場合佩帶任何有關宗教的標誌都應該是禁止的。」擁有四萬名會員的魁北克公共機構會長Lucie Grandmont說。
「佩帶宗教標誌是一種新的世俗主義,類似於法語這個魁北克政府一直在保護的東西一樣。」國際聯邦的Claudette
Carbonneau說。
另外十五萬的魁北克社會工作人員其中包括十萬在教育機構工作的人員也同意這一觀點。
「魁北克需要一個基本的法令去規定在社會工作場合應該如何處理宗教信仰的標誌。」Rejean
Parent的主席Central說。「應該認清人們之間的責任與能力,換句話說就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法則。」
「在一些情況下,員工應該明白有些時候自己會面對一些跟自己宗教信仰相牴觸的事情,但他們必須接受。例如有些員工要求他們的工作地點遠離異性。」Carbonneau說。
同樣的,宗教信仰的學生在學校就應該明白,他們可以穿著他們所喜歡的服裝,但並不包括阿拉伯女性所穿著的布袍以及面巾。
在法院就更容易了,人們不想見到自己的法官戴著面紗,法官們應該以最傳統以及自然的方式出現在人們面前,從而人們對他們的判決會更有信心。
這種聯邦反對宗教的做法從最初開始的時候是因為有教師佩帶穆斯林教的頭巾。
「這樣就阻止了那些想成為教師的穆斯林女性。」身為滿地可電台主播為穆斯林女性發言的Samaa Elibyari說。「這就違反了宗教信仰的自由。」
「當一個年輕的教師打電話去學校問是否可以實習,那裡的人會直接的問:『你是否佩帶穆斯林的頭巾?』;當一個收銀員被超市的老闆開除,原因就是:『顧客不希望看到你頭上的那個。』這就是所謂的歧視.」Elibyari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