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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9日 1338期

中國大使館官員將親臨本市,方便辦理換發中國護照手續

  【時報專訊】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官員將親臨本市辦理換發中國護照手續。時間為十一月十七日(星期六)下午二時至六時,在滿地可中華文化宮一樓大廳接待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規定,自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所有護照不再辦理延期手續,護照到期前一年內持照人必須親自申請換發護照,並提供以下資料:(1)填寫申請表一份;(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二張;(3)中國護照及複印件(資料頁);(4)加拿大移民紙,楓葉卡,學習或工作簽證及上述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5)獲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滿五年者,須提供未入加拿大國籍的證明(持有加拿大楓葉卡者,則無需提供);(6)護照換發收費七十加元;護照損毀收費一百四十元;(7)不能辦理加急件,換發護照約需三十天。

  諮詢詳情可電徐安娜:514-788-8986,或親臨文化宮三樓辦公室索取詳細資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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