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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9日 1338期

肇事青年被控疏忽,辯方認為衹是意外

•本報記者

  到底是意外或疏忽導致一名三歲大的女童被輾斃?

  布蘭頓•巴狄(B. PARDI )事發時顯然地不能控制他所駕駛的那輛棍波(人操作排檔)福士 GOLF 牌房車,所以才奪走了上述那名碧安卡•勒杜(B. LEDUC)的小女孩性命。

  他與另一名十七歲的少年同時被控刑事疏忽導致他人死亡及危險操作一輛機動車子。

  他的律師祖揚(P. JOYAL )並不否認其當事人車子撞到女孩的事實。

  但他於日前說:「這是一宗悲慘的意外事件,但純粹是意外。」

  在保釋審訊期間,法庭獲悉那名十七歲被告接受警方盤問時說他兩次探看倒後鏡及發現布蘭頓沒有將他的車子控制好。

  「大家都聽到這十七歲少年查看自己的倒後鏡及高呼『天呀﹗」後的口供。」檢控官杜芙(M. DUFOUR )說。

  她將布蘭頓描繪成一名粗心疏忽的青少年,自己獨自駕車,違反了持見習牌須有駕照成年伴同的法例。

  再者,她說,布蘭頓另一項疏忽罪就是試圖操作棍波。她指出布蘭頓被警方盤問他是否懂得驚駛棍波車子時,他回答:「不大懂得。」

  杜芙認為這些疏忽行為會形成違反保釋條件的高風險,但辯方律師祖楊說布蘭頓的家人應該會緊密監視他。

控辯較勁

  布蘭頓現年四十九歲的父親彼得(P. PARDI ),亦是四十九歲的母親琪妮(F. KEARNEY )和廿歲的兄長沙德(C. PARDI )在庭上聲稱他們如何愛護沒有刑事案底的被告,另有廿名親戚也在場。

  布蘭頓的父母和兄長在作供時忍不住掩泣,至於布蘭頓本人,則看來相當頹喪及雙肩下垂,期間不斷抽噎。

  祖楊起初辯稱其當事人所駕駛的福士 GOLF 牌車子於事發時剎掣出現問題,但到了日前下午,法庭從一證人--省警官金托斯(L. COMPTOIS )那兒知道省警的鑑證專家貝里窩(C. BELIVEAU )已排除了剎掣有問題這疑點。

  布蘭頓的福士 GOLF 撞中那十七歲被告的 PONTIAC SUNFIRE 車後面。撞擊力將兩輛車子推上 DES ERABLES 及 GIFFARD 街交叉某家居托兒所門前的草地上,結果布蘭頓的車子將碧安卡撞倒。

  日前在庭上作證的其他人口供有些出入:十七歲被告的車子被撞之前是否完全停下,兩位獨立證人說它的確完全停下,另一人說沒有。

  至於超速或非法賽車,除了十七歲被告,沒有其他人說見到布蘭頓在事發前駕駛。

  一名證人,也即是經營有關家居托兒所的女人說她聽到像超速的聲音,但她卻告訴警方她沒有親眼見到,因為出去探看時那輛福士 GOLF 房車已經在她家草坪上。

  布蘭頓的一些朋友在青少年經常上的 FACEBOOK 網站上為他祝福,一位名艾斯里•貝勒格里諾(A. PELLERGRINO )如此留言:「別擔心,這不是你的錯。我愛你及我一定會支持你的。」

  就在出事前一個小時,布蘭頓曾上過這網站。出事當天他剛好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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