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一位滿市牙醫聲稱他為了保護病人的私隱權就算與牙醫協會打官司也在所不惜。
赫登葛文(C. HERTEN - GREAVEN )說他並非想發動戰爭,但批發牙醫執照的組織如今在例檢扣押文件時手段相當嚴厲。
「這是從未聽聞過,缺乏保障及危險的事情,必須有人挺身而出。」在 LENNOXVILLE
市和滿市累積了卅八年牙醫經驗及在三間滿市醫院當顧問的赫登葛文說。
省牙醫協會正向高等法庭申請禁制令要這位牙醫交出病人紀錄的正版文件。
進行例檢主要是確保牙醫依照所規定的準則辦事,很多時候與投訴無關。
這是牙醫協會首次向一名抗命牙醫採取法律行動。
本官司對它來說將是一項考驗及證實它是否具有撤走機密及個人資料文件檔案的所謂法定權力。
醫療檔案包括社會保險號碼、作廢的支票和涉及藥物配方和病情的資料--例如某人是否 HIV 愛滋菌攜帶者。
檢查人員將資料帶走有時候會在四個月後才歸還。但牙醫診所的文件「出外」的時間較長,至少有一名病人的檔案被扣押了一年才完壁歸趙。
衹拿正版
赫登葛文問:倘若病人的檔案突然被抽走檢查,他 / 她需要治療的話當牙醫的如何予以照顧?
在我國,衹有本省牙醫協會在突檢時可以充公及抽走牙醫診所的病人紀錄。其他地區的協會在有必需的時候衹討取複印版本。
本省協會認為病人檔案複印版本就算經過專人證明,仍不適宜用來調查。
協會檢查、紀律和再續教育部主任艾友特(Y. AYOTTE
)說用正版以示「對牙醫公正」,因依照複印版本而進行的專業評估結果可能有瑕疵。
「這麼做我們可能會被人控告。」他說。
正版的拿走了,牙醫們可以提出留下複印版本的要求。
在其他事項上代表牙醫出庭的滿市民權律師格里(J. GREY )說本省牙醫由一個嚴厲的紀律協會管轄。
有關協會能否接觸那些文件非問題所在。他說。
「然而要取走正版本文件應該有重大的理由如作打官司用途,並非檢查目的。」
二000年一名檢查人員到赫登葛文的診所,擠過他與助手的身旁及在一病人注視下將某抽屜內的工具拿開,然後把五份病人紀錄圖
表放進公事袋裡。
出動律師
「我將它們搶了回來及對那檢查人員說:你不可以帶走這些圖表。」
接著他收到協會的律師來信威嚇說他違反了法規。所以他請了一名律師。到了去年接受第二次檢查之前,對方先勸告他日最後交出正版文件否則會面臨法律後果。
「這些日子來我難以安睡。」他說。
檢查診所是確保公眾安全。艾友特說。
牙醫協會每五年評估三千八百名牙醫的行醫情況,包括檢查愛斯光掃瞄及其他診所設備、牙醫工作、感染保護、消毒和病歷保存方法等。
它每年進行約六百五十次上門檢查,平均每間診所花三個小時左右。
倘若檢查人員發現有何不妥,則要拿走正版文件作進一步檢查,這些情況發生在約百分之十的牙醫身上。艾友特說。
分析一疊厚厚的愛斯光和牙醫程序文件可能歷時至四個月之久。他又說。
「它可能有兩英吋厚……裡面有恆牙、補牙和所有的東西,而且牙醫寫的字不容易看。
一個由五名成員組成的委會事後會研究檢查人員的報告和病人的正版文件,接著作出是否再送有關牙醫去受訓或否。「這是為何我們要仔細推敲的原因。」艾友特說。「你不可以僅坐在桌子一角做這種事情及寫一篇影響到某牙醫一生的報告。」
私隱問題
艾友特引用了省專業例一九二條款為證。這條款規定有關紀律協會管轄它們的成員。
牙醫必須與協會合作提供行醫資料、病歷、檔案、書本及登記--但專業例並沒說他 / 她必須交出正版文件。赫登葛文的律師帖茜兒(H.
TESSIER)說。
本省私隱保護專委成員施麥(O. SIMARD)同意她的說法,並指出專業提及有必要時「複印」文件一份。私隱保護法亦適用在複印文件上,他補充道。
有數名牙醫為了免卻麻煩,他們遵從協會的要求。一牙醫說她等了六個月還未見檔案回來。
在滿市當了四十一年牙醫的路狄克(G. RUDICK)甚至連複印版本也不交出來。「我甚麼都不給他們。」他說。
不久前有名檢查人員要求他交出病人檔案樣板。他拒絕了。「這是濫權及有風險存在。」他事後解釋。「如果不見了該怎麼辦?人們將機密的資料告訴你,這些檢查人員怎麼能夠在他們家廚房桌子上及在圖書館內處理這些文件?」
據艾友特說,如不在協會辦事處上班,調查人士是可以將病人的檔案帶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