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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9日 1335期

高聖碌市籌款新招,准公物取私人名字

  【時報專訊】滿島高聖碌市(COTE ST. LUC)市委週一在會議桌上宣佈一項前所未有的贊助新法:允許人們或公司付款購置在市府公物和措施上取名的權利,從公園長椅到市府樓宇不等。

  「這是一項富創作性的籌款方法。」兼任該市命名檢審委會主席的市議員高漢(M. COHEN )說。其實類似政策已在醫院和學校實施。他又說。

  高漢說,對於高聖碌市來說,可以有額外經費從事它財政能力外的項目。

  「有人致電給我說他希望能改善他家附近某公園內的鞦韆,但這不在我們的預算中。」他說。「我們開出了價目,他以匿名形式捐一筆款項紀念納粹大屠殺中遇害的猶太孩子。」

  高漢又說,將會有一份可以贊助的公物措施詳盡名單,並附上價錢。舉個例來說,想在一棵樹上冠上自己的名字要五百元,公園長椅二千元。

  街道和公園不包括在內,以便市府用來紀念那些榮譽公民。他又說。

  SAMUEL MASKOVITCH (已故前市長)運動場將保持其名,但可以讓另一公司的名字添加上去。他補充道。

  企業贊助可獲數年長的取名權利,個人的是永久。每項取名申請都須接受高聖碌市府慎重檢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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