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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5日 1333期

瑪諾絲和夫君興訟,討取二百萬元賠償

•本報記者

  魁人黨領袖瑪諾絲和夫君布蘭謝(C. BLANCHET)備受滿市英文公報所刊登的某篇新聞報導困擾。雖然瑪諾絲稍後召開了一次記者招待會澄清一些她認為是不實的地方,她與夫君現控告英文公報誹謗,並向該報和其記者瑪斯頓(W. MARSDEN )索取二百萬元賠償。

  他們已於九月廿八日入稟省高等法院興訟。滿市英文公報於同日下午收到了一份控狀的副本。

  英文公報總編輯菲律普(A. PHILLIPS)表示:「控狀已交給我們的律師,我們會在適當的時候作出回應。」

  瑪斯頓那篇新聞報導的對象是瑪諾絲和其夫君在 ILE BIZARD 島的豪宅。它敘述這對夫婦於一九九二年在 ILE BIZARD 島購買四十一點三英畝被劃作農耕用途的土地,當中有部份政府於上世紀七十及八十年代間徵購以便日後興建四四0 公路延長線。

  控狀認為這篇報導文章涉及誹謗,而英文公報嚴重疏忽及意圖破壞布蘭謝和瑪諾絲的名譽。

  控狀又說,英文公報令人以為這對夫婦的豪宅建在公地上及留下了不良印象,儘管他們衹有通過有關公地的權利而已。

  控狀指出有關報導文章提及了布蘭謝付了一位名特高提(M. TURCOTTE )的人士一千六百元以便此人在一份證實他於一九七八年住在那幅地皮上的宣誓文書簽字。

  這宣誓文書被視為可獲得批准在上述農地那兒興建房子的關鍵文件。英文公報的報導說。

  瑪諾絲上週在記者招待會上強調她丈夫衹給特高提五百元作為答謝他為此事奔波勞碌的聖誕禮物。

  當有關報導獲得其他傳媒轉載後,英文公報所造成的傷害更甚。控狀說。瑪諾絲和布蘭謝分別尋求四十萬元精神傷害賠償及六十萬元懲戒性賠償。雙方將於本月卅一日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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