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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1日 1331期

魁市商人打算賣腎,籌錢與銀行打官司

  【時報專訊】一個人腎到底值多少錢?對魁市商人貝達(J. BEDARD )來說,是一筆足夠他與加拿大國家銀行(NATIONAL BANK OF CANADA)的費用。

  官司於二00四年展開。當時貝達的海外財政服務小公司無意透過巴哈馬斯(BAHAMAS )國家銀行的附屬機構代理一筆欺詐性的交易。據國家銀行那年十二月呈交省高等法庭的文件顯示,貝達於八月二日代表一名自稱非常富有的南非投資者存了一張價值一百五十萬美元的銀行本票(BANK NOTE )入上述加勒比海銀行。

  存了本票之後,貝達的顧客南非約翰堡居民布里斯(K. BLAZE )要貝達在網上提了四次款項共約六十萬美元匯出去。其中一筆卅三萬九千美元的款項是寄給英國一間名貴汽車代理商以繳納購買一輛林寶堅尼的賬單。此車據聞正運送到南非交給布里斯。

  銀行在四十八小時後才發覺銀行本票是假的。儘管它設法阻止了遞送汽車的船運,但無法追回十七萬九千九百五十七元六十七仙餘款,所以才興訟向貝達追討這筆錢。

  去年十一月經過兩天審訊後,高等法庭司法官柯里窩(P. CORIVEAU)駁回銀行的索賠要求,並指出沒有證據顯示貝達知道那南非人是老千,衹可以怪他幼稚及輕易信人。這位法官反而指責銀行須為這問題負責,因其職員應該更仔細地鑑證銀行本票的真偽,並下令銀行須歸還二00四年扣押貝達戶口的二萬二千美元。

  不過國家銀行決意上訴,理由是柯里窩的判決會對所有銀行造成負面影響。銀行的代表律師韋奧(F. VIAU )強調與錢無關,是原則問題。

  對貝達來說,銀行上訴和繼續扣押他銀行的存款意味著他將需要至十萬元來捍衛他在高等法庭的勝利。

  由於官司毀了他在海外財政服務業中的信譽,貝達說他如今「一無所有」。儘管迎合法援資格,但卻沒有律師願接受這場官司。他說。

  法庭於上個月同意押後審訊時,他說他萌生了出售其中一個腎籌錢打官司的念頭。

  「我聽說有人賣一個腎獲得二百五十萬元。」現年四十四歲仍未婚及自稱很健康的他說。「我煙酒不沾及不吸毒,我的腎一定狀況上佳。」

  但專家們不以為然。我國腎病基金會全國通訊主管蘇凱兒(M. SHOUCAIR )說,我國法例禁止出售器官作移植用途,衹能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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