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報專訊】在砍了十七歲的少女碧姬•雪兒(B. SERRE )之後兩小時,西蒙(SEBASTIEN
SIMON)召了一名妓女到他汽車旅店的房間及紋了一刺青,上有如此字句「天生殺人,天生待斃」(BORN TO KILL BORN TO DIE
)。
週一在一個擠滿人的法庭房間內,廿歲的他面無表情承認綑綁雪兒,砍她多刀及踼她頭部數下。此事發生於二00六年一月廿六日凌晨,當時西蒙與兩名同黨行劫雪兒任職收銀員的
SHELL 油站。
「當你刀砍、腳踼和禁錮她時,你是否已有殺害雪兒的意圖?」省高等法庭司法官施格曼(G. ZIGMAN )問道。
「是的。」西蒙答。
現場的旁聽者多是雪兒的親朋,當控方重述她的遇害經過時,不少人神色凄然。雪兒的父親兩度控捺不住須暫離法庭。
雪兒的母親、繼母和姊姊向法庭細訴她們所經歷的喪女或喪妹之痛,另有十一位親戚向法庭呈交信件。
「你竊取了我最珍貴的東西。」雪兒的母親麗貝爾(A.L. REPELE )說。「到你出獄那天我仍然不會原諒你。」
「如上帝允許的話,我將出席你的假釋審訊。你取走了本不屬於你的東西--我女兒的性命。」
本來西蒙週一須在某陪審團前接受審訊,但他上週法官判處他將允許紋身和妓女等事宜成為呈堂證據時他決定認罪。
他的辯護律師週一指出西蒙並非因仇恨而殺死雪兒,她衹是一宗持械行劫案的無辜受害人。
但控方指出西蒙曾與雪兒一起在 ST. LEONARD
區油站工作。一次多收了錢西蒙建議兩人攤分卻被雪兒拒絕,接著還告訴上司,結果西蒙被開除,所以他有理由向雪兒下手。
他同時拖欠友人兼共同被告南泰斯(J. NANTAIS)約一千元吸毒債款,所以兩人才聯同嘉涅(T. GAGNE
)一起行劫油站的便利店。
當南泰斯在車上等候,嘉涅穿上一套西蒙所提供的 SHELL
油站制服遊說雪兒打開已上了鎖的門。到了裡面,他將她綑綁讓西蒙進來。在這段時間內,他們照樣招呼客人,邊掠取香煙和現金。
雪兒自己鬆綁及認出了西蒙。他揮刀砍了她七十二下及拳打腳踼她的頭部。
三人事後手持閉路電視的影帶逃到南岸一汽車旅店。
在那兒,他們電召伴遊服務及給了三名妓女五百元以陪伴他們一個小時。
南泰斯於去春認罪及如今在一中途之家服十八個月徒刑。
至於嘉涅,則被判終身監禁,十年之內不得假釋。他剛於本月內承認二級謀殺。
砍了一名少女七十二刀還有心情召妓玩樂及紋身,西蒙的心態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本週一在犯人欄的他縱使面對死者親朋的憤怒眼神,他依然沒有任何情緒波動,難道他是冷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