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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4日 1330期

見人打架袖手旁觀,地鐵警衛免受處分

•本報記者

  如果事情發生在一間沒有工會的私人公司裡,後果將會怎樣?

  滿市公車局主席特魯提(C. TRUDEL )日前表示,數名地鐵警衛今年六月在 BERRI - UQAM 地鐵站內見到有人打架而不上前調停是「判斷錯誤」,所以他們毋須為此過失而接受紀律處分。

  六月十八日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在上述市中心地鐵站大打出手但警衛袖手旁觀之後,公車局飽受各方批評。

  在省公安部長杜佩斯(J. DUPUIS )敦促下,公車局遂迅速展開調查以確定有關目擊證人批評警衛衹站在一旁注視那女子挨打的報導是否屬實。

  調查結果認為事發時那兩名警衛站在廿五半以外,並沒見到這兩名男女打鬥的情形,而且他們的視野被一堵牆壁擋住。不過他們與其他兩名警衛趕到現場見到那男子與一名熱心護花的扭作一團時,應該可以出手干預。

  公車局審核總長布葛(S. BOURQUE)主導上述內部調查,期間研究過地鐵站所搜集來的閉路電視內容、訪問、目擊證人及搜集在場警衛的口供以便「重演」事發經過。

  衹可惜那名挺身護花的熱心人擔心遭受報復而拒絕與公車局的調查人員合作。特魯提說。

  這名護花使者和現場其他人在打鬥事件告一段落時出言侮辱地鐵警衛。報告說。

  但報告沒有道出對方如何出言不遜。

仍有成見

  根據調查報告,那對男女的打鬥糾紛歷時約卅秒,雖然調查人員在錄像上並沒見到誰打中誰的情景。

  至於兩男的糾纏時間「則衹有三秒。」布葛說。

  在旁人干涉之後,那對男女離開地鐵站。

  但那四名警衛何以無動於衷?調查報告有所解釋。

  「當時已經報警,所以衹能這麼做。」

  不過這事件剛巧在滿市警方一百五十三名人員開始在地鐵站內巡邏當天發生,難怪曾引起一些議論。

  當警方開始巡邏地鐵網絡,地鐵警衛的職責所在似乎變成「灰色地帶」含糊不清。特魯提說。

  但警衛們必須出手干預以保護公眾的安全,除非他們自己有危險。他又說。

  自從警方地鐵巡邏單位成立之後,地鐵警衛與他們的成見似乎仍未完全消失。

  一些地鐵警衛獲護入警隊填補有關空缺,不過由於招聘程序未能盡得人意,所以影響了警方、公車局和地鐵警衛之間的關係。

  有數名地鐵警衛已入稟本省人權委會投訴被人歧視。

  特魯提於日前強調他的公車局和地鐵警衛關係「良好」。

  至於警衛工會 LE SYNDICAL DE LA FRATERNITE DE CONSTABLES ET AGEENTS DE LA PAIX STM ,其發言人柏哲(M. BERGER)說,在向自己的律師查詢之前,他的工會暫不對公車局的調查結果置評。

  公車局今次避重就輕,裁定有關警衛沒見到較嚴重的打鬥過程及輕責其犯了「判斷錯誤」,應該可以達到息事寧人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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