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省公安部門日前為其調查警方活動期間所發生的死亡和重傷事件的程序而辯護,並認為傳媒最近關於一些這類事件的報導似乎傳達了「誤解」的訊息。
省公安部警方事務助理主任拉麗薇(L. LARRIVEE)在一則為記者而設的簡短聲明中堅稱並非想插手任何這類案件,但她指出由於最近傳媒的一些報導令該部不得不安排斯次會晤。
「我們發覺對於這些事件有關的行政策略有許多誤解存在。」她說。
其中一宗這類事件涉及於二00五年十二月被一滿市警員開槍打死的男子班尼斯(M.A. BENNIS
)。他的家人最近透過傳媒數度作出公開呼籲,望能過目魁市警方調查此槍擊案的報告。
與數名省警和滿市警方代表出席上述聚會的拉麗薇重申司法部調查政策的目標及令他們不可以公開調查報告的法例限制。
在本省,當一警員涉及一宗某人開槍死亡或重傷的事件時,涉案警隊須知會省公安部長。另一警隊--省警、滿市警方或魁市警方就會接手調查。
這些調查報告將會呈交檢控部、法醫及省警隊紀律委會,倘若有人向這委會投訴的話。但報告不可以向外公開。
由於法定理由,這些報告的資料必須保密。拉麗薇說。本省法例不准一公家機構如警方公佈例如揭露調查方法及機密消息來源,而且危及某人安全和導致偏見或影響人們獲得公正審判的資料。
「這並非意味著調查人員不能與受害人家庭見面和回答問題。」拉麗薇說。
當被問及公安部是否在檢討如今的程序及有意減少秘密色彩或回應公眾擔心會出現偏見的關注時,她的答案是否定。
「命案調查需要一定程序的專業才能及衹能在其他警察服務那兒找到。」支持警隊調查警隊法的省警代表拉突莉普(J. LATULIPPE
)說。
省公安部日前公佈的數據顯示二00五年本省有五十五人在警方行動中喪生,另廿九人重傷。